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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华购物卡”模式或遭遇政策风险

来源: 联商网 2011-05-02 11:19

  4月29日, 联华超市(00980.HK)证券部人士对记者表示,今年,购物卡消费模式或将遭遇政策风险,而这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该人士对记者确认,联华超市2010年财报中,流动负债中的“凭证债项”87亿元,所指的就是联华超市联华OK卡(会员购物卡)的预收款。

  而据联华超市2010年财报,公司2010年总营业额为258.87亿元,照此计算,购物卡预收款超过公司总营业额的三分之一。

  政策风险

  购物卡泛滥所滋生的腐败问题日重,国家终于重拳出击。3月25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重点整治查处收送礼金问题,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处理。商超所发售的购物卡即上述商业预付卡的一种。

  温家宝要求,对收送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以收送同等数额的现金处理。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出治理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利用商业预付卡行贿受贿。

  4月24日,有媒体报道称,七部门正在会商推行“购物卡实名制”,以实现精准打击“购物卡腐败”。

  联华超市证券部上述人士称,国家从严治理“购物卡腐败”问题或将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

  申银万国证券港股研究员王海涛对记者表示,购物卡问题积重难返,要看国家的治理决心和力度。他说,最严重的问题是大规模退卡事件,不过他认为这不太可能发生。他表示,如果国家从严治理,实行“购物卡实名制”,可能对购物卡市场有一定影响,但是商业超市也可能通过对新、旧卡实行区别对待,以规避该风险。

  屡禁不止

  因为具有匿名办理使用、便于结算和携带等特点,十几年来,购物卡屡禁不止,频繁出现于贿赂案件中。外媒甚至将其戏称为“第二人民币”。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曾对媒体表示,预付卡其实是商家以其信用作担保的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分析人士称,商超销售购物卡所融资金或存进银行收取利息,或投入股市获取投资回报,或用于扩大规模,打败竞争对手。

  据悉,同等规模的两家商超,销售购物卡业务的一家将比没有此业务的另一家扩张速度更快。业内人士称,规模销售是零售行业盈利的根本。零售企业利用购物卡收入获取的资金进行规模扩张,获取投资和定期存款收益,背后滋生了巨大的灰色利益产业链。

  中国自90年代以来就有规定禁止购物卡。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2000年5月1日《人民币管理条例》再次明确规定:“各类购物券、代币券等都是违法行为。”但是近几年来,购物卡却大行其道,有愈演愈烈之势。

  分析人士称,购物卡屡禁不止,最终会造成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守法企业得不到保护,继而不守法,同时也会失去对法律的信任,最终形成对法规权威的双重破坏。
  (财经网 陈予燕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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