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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更需要维护尊严

来源: 联商网 2011-12-01 16:01

  武汉72岁老太跪求家乐福门店还清白,这件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今天,老太在武汉自行召开媒体见面会,宣布正式起诉家乐福,提出5万元精神赔偿和公开道歉的要求,令这一事件重新回到了公众眼前。

  让我们简单回顾下事情的经过:老太在家乐福武汉光谷店购物时,4袋促销赠送麦片是否要付费与收银员发生争执,被家乐福超市误认作小偷,以致名字上了该店的抓贼记录。两天后,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老太携媒体再度来到家乐福门店,向门店经理下跪以求清白。

  家乐福这回反应也挺快,家乐福中国的官方微博当天就两次发表声明向老太致歉,同时表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惹祸的家乐福光谷店负责人则当天登门道歉。据媒体报道,在第一次道歉被拒后,家乐福领导曾多次带队登门鞠躬道歉并递交书面致歉信六七次,但最后似乎还是无法求得老太家人的原谅。

  老太的起诉把这一维权事件再次推向风口浪尖,在谴责企业对员工管理不严、冤枉好人之余,作为消费者,我们也需要冷静地思考,应该怎样有尊严地维权。

  对老太而言,行得正,坐得直,一辈子清清白白,为何要为一件没有做的事去下跪?既然重返家乐福就是为了讨回尊严,但是这种讨要尊严的方式岂不是自己更加失了尊严?咱就不能昂首挺胸理直气壮地要回清白吗?难道只有在众目睽睽和媒体的相机面前,以下跪这种践踏自己的行为才能换来同情和义愤吗?这真的就讨回尊严了吗?咱消费者维权,咋就不能硬气点?

  可以看到,随着法制的健全,如今的中国,消费者的权益也被越来越多地提及。超市抓错小偷,道歉理所应当,并且应该及时挽回消费者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给点经济补偿也不为过。如果消费者自身维权无效,管着超市的还有工商、消协等等职能部门,咱这社会,讲理的地方多的是,消费者作为个人,不管是下跪还是上诉,如果维权维不到点子上,耗费精力不说,搞不好更丢了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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