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购超市货款结算缩水 10万多元只付3.7万
做服装生意的王先生近日向党报热线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他从2009年3月开始向山东地区乐购超市供应服装,2010年底终止合同结算10万多元货款时,乐购方面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只结算3.7万元货款,由于货款差的太多,王先生并没有接受这3.7万元。一年来,王先生反复交涉,甚至到乐购北京总部,10万多元货款依旧没有要回。
王先生介绍,从2009年3月开始,他先后向潍坊和济南的乐购超市供应服装,2009年货款结算时,账目都是按照合同执行。到2010年底,王先生要求终止合同结算10万多元货款。乐购方面表示,扣除无条件返利10万元的11%后,再扣除每年4000元进店费以及虚拟退货等相关费用后,王先生只能拿到3.7万元货款。由于结算货款与实际货款相差甚远,王先生并没有接受乐购方面准备支付的3.7万元货款。此后,王先生曾多次致电乐购山东地区和北京总部采购经理,采购经理始终没有给王先生提供解决方案。11月中旬和12月10日,王先生及其家属两次来到济南经四路乐购超市讨要货款,当12月10日他们第二次去经四路乐购超市讨要货款时,乐购北京总部致电王先生邀请其去北京当面协商货款结算事宜。在北京,王先生与采购经理及乐购财务当面商讨,乐购方面始终坚持只付给王先生货款3.7万元,王先生仍不满意。乐购方面表示,要么起诉,要么接收3.7万元货款,乐购就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先后拨打乐购山东地区采购经理、北京总部分管山东地区服装采购的经理及乐购法务部相关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均没有正面回应此事。后来乐购法务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不了解合同具体条款,无法给出答复,王先生可以与法务部联系,待他们看到具体合同细节后,才能与王先生详细商讨解决方案。
(济南日报 实习生 王蓓贝 记者 牟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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