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斥资购买湘潭、衡阳两处商业物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12月3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独立董事王敬先生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事任天飞先生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湘潭湖湘商业广场商品房的议案》。
公司拟购买湘潭高新区鑫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湖湘商业广场部分物业,涉及面积约28,110.74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打造成集生活超市、电器、餐饮为一体的城市生活广场。该物业所处地理位置未来发展潜力良好,出于在湘潭地区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在人民币11,000万元以内(含办理权属证书需承担的税费)购买此处房产,并授权公司总裁与开发商洽谈相关购买事宜。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衡阳深国投商业中心商品房的议案》。
公司拟购买衡阳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所属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24号街区衡阳深国投商业中心部分物业,涉及面积为地下一层整层面积约15,006.61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和地上一层面积约522.38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另租赁该物业第一层至第五层面积约42,000平方米,将该项目打造成集生活超市、百货、电器、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城市购物中心。该物业所处地理位置优越,市场消费潜力良好,出于在衡阳地区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在人民币16,500万元以内(含办理权属证书承担的税费)购买此处房产,并授权公司总裁与开发商洽谈相关购买事宜。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通知。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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