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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争夺战 二审前夕的博弈

来源: 联商网 2012-02-22 13:36

  前言:2010年4月,深圳唯冠做出了一个令世人震惊的举动。

  该公司向苹果公司提出iPad商标的真正权利人为深圳唯冠,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而就在4月3日,苹果刚开始在美国市场销售其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事实上,已经凭借iphone4扬名天下的苹果公司当时并没有对深圳唯冠这一举动过多理睬。

  不过不久,苹果公司和IP公司将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注册号1530557” iPad”、注册号1682310” iPad”商标专用权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商标权属调查费、律师费所损失人民币400万元。

  深圳中院于2010年4月19日受理该案,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2011年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IP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由两原告承担。至此,苹果公司在iPad商标争夺战中处在了下风。

  机关算尽 还是大意失“商标”

  早在2006年,当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他们惊奇地发现,iPad商标权竟然早就归于一家远在中国的电子产品公司所有。这个公司成立于1989年,1997年在中国香港上市,产品遍及50多个国家,这个公司就是唯冠国际。而持有iPad商标权正是唯冠国际的分公司,成立于1995年的深圳唯冠。与此同时,唯冠国际还在台北成立了另一个分公司,台北唯冠。那时全世界对苹果的认知仅仅还局限在物美价不廉的MP3。

  得知这一情况,苹果公司立马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等理由希望以极低的代价获得iPad商标,但在英国败诉。

  可苹果方面并不想因此就对iPad名字有所更改,于是,2009年注册成立了一家名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缩写:iPadL,以下简写为IP)的公司,并开始与台北唯冠接触,要求台北唯冠向其转让全球所有的IPad商标(除了其自己注册的8个商标以外,还包括深圳唯冠的两个商标)。

  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和主席杨荣山授权麦世宏签署了《中国商标转让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公司,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了苹果公司。

  2010年4月3日,苹果公司开始在美国市场销售其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同年4月,深圳唯冠向苹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为iPad商标的真正权利人,并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并没有过多口舌之争, 苹果公司和IP公司直截了当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注册号1530557”iPad”、注册号1682310 “iPad”商标专用权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商标权属调查费、律师费所损失人民币400万元。而当时,苹果公司还没开始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其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

  面对苹果反击,深圳唯冠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而且,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拥有者,唯冠台北公司没有出售权力,所以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不属于苹果。

  在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看来,苹果公司为了收购iPad商标可谓煞费苦心。“苹果的知识产权战略是正确的,就是利用在英国设立一家名为IP的壳公司出面购买iPad商标,这样苹果公司就可以廉价购得。算盘是如意的,但是法律手续出了瑕疵,苹果公司并未意识到,大陆iPad商标的所有权并不在台北唯冠,而是在深圳唯冠的手中,最终难以想象,苹果公司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深圳中院于2010年4月19日受理该案,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2011年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IP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由两原告承担。

  一审判决认为:原告要商业获取他人商标,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而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原告IP公司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且与被告之间的表见代理亦不成立。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驳回。(注: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

  衰败唯冠看到救命稻草

  而就在一审唯冠胜诉后,受民生银行的委托,和君创业的总裁李肃担任了深圳唯冠的债务重组顾问,以深圳唯冠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对媒体说,他们将向苹果公司索赔100亿人民币。

  这么大的索赔金额不得不让业界关心起唯冠的财务状况。有媒体近日特意采访了位于深圳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的深圳唯冠科技公司,据唯冠公告显示,其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对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 .45亿元。在保税区公布的资料中又看到,深圳唯冠曾是唯冠集团最大最核心的研发生产基地,公司于1991年落户深圳,1994年进驻沙头角保税区,拥有员工5000多人,是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国外贸出口百强之一,曾是全球四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如今周遭衰败不堪,公司也人去楼空。只有几个保安无所事事,打着瞌睡。

  而在2010年8月2日,因资金问题,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唯冠国际被停牌,随后唯冠国际继前主席杨荣山被法院颁令破产。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唯冠进行资产重组,是8家债权银行为获得债权利益,借力唯冠联合向苹果公司索偿百亿元人民币的。2011年开始,深圳唯冠就向北京、深圳、江苏等多地工商部门投诉苹果侵权,向上海法院申请禁售令。

  2011年4月,北京西城区工商局于5月在苹果公司北京西单店进行调查,并出具了拟处罚通知书,单店罚款涉及金额2亿多元。由于确权诉讼已经一审判决,预计工商部门可能会在近期内做出相应处罚。而上海方面表示近期将召开听证会。

  随着上海、深圳、江苏等多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各地苹果门店和代理商不仅下架iPad,造成现阶段实体损失,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未来发展已面临不确定变数。

  2012年2月12日17时,河北新华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已查扣苹果iPad 45台,全部为iPad 系列。 “由于对商标侵权案的处罚额要以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故此,我们正在整理这两天没收侵权iPad的几家苹果门店的销售记录。”

  除此之外,深圳唯冠对苹果还采取了多渠道封杀。

  对经销商禁止已经诉诸法律渠道。深圳唯冠主办律师肖才元对媒体表示,已经对苹果公司的两家经销商提起了诉讼,分别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和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已经立案,两个案件分别将在2011年的12月30日和2012年1月17日开庭。

  对海关的实施出口禁令显然太异想天开。唯冠科技董事长杨荣山透露:“海关告诉我们,由于有很多中国消费者喜欢苹果的产品,该市场的规模太大,实施出口禁令将会非常困难。中国海关部门已告知唯冠科技,禁止很受消费者欢迎的iPad的出口或者进口都将非常困难,因为该市场的规模太大。”

  二审前夕的博弈

  介于一审判决结果和唯冠威逼,苹果公司提出上诉。并重新提出了多条诉讼请求。“苹果公司肯定希望通过二审翻盘。”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表示,但难度较大。

  此次苹果的诉讼请求包括,对在内地注册的商标和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及赔偿商标权属调查费及律师费等共计400万元人民币;还包括认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法律判定;同时,深圳唯冠通过书面授权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唯冠电子)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属于隐名代理行为,应该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除此之外,还会将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对于苹果给出的上诉意见,深圳唯冠代理律师国浩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指出,“新的理由站不住脚。首先,一审庭审中苹果公司已经同意适用内地法律判定该案,此次要采用香港法律完全推翻了此前自己的认定。而且事实上商标确权,应该采用注册地法律。”除此之外,对于隐名代理一说,谢湘辉认为一审已经作出判决,属于违反真实事实。

  而对于众多媒体报道中可能会出现上百亿元的巨额商标使用补偿,谢律师表示,深圳唯冠一直与苹果公司保持沟通,希望双方可以回到谈判桌。而且事实上,在iPad上市前,苹果公司也曾与深圳唯冠有过谈判,但当初并未谈妥,之后苹果公司提出了上述确权诉讼。因而,深圳唯冠方面认为,苹果公司不仅应当付出支付商标使用权许可的成本,还需要支付侵权应赔偿的成本,所以补偿金额可能比较大。

  谢湘辉一再强调,相比于在法庭上兵戎相见,深圳唯冠更期望与苹果达成和解。他认为,唯冠希望能保护自身的权益,苹果也有和解的需要,尽管距离终审开庭还有不到半个月时间,但和解是最佳方式,欢迎苹果正式提出和解谈判。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富国认为,正常情况下二审苹果逆转几率不大,他认为双方和解的可能性非常大,双方僵持的核心在于唯冠的要价和苹果对iPad在中国大陆更名成本的评估。而深圳唯冠在国内各地起诉苹果的目的,只是想给苹果施加压力,给其iPad商标权提高价码。

  2月14日晚间,苹果打破沉默回应,指责唯冠拒绝履行协议,并称香港法院已支持苹果。并出示了香港法院的裁决书,虽然香港法律是否适用于大陆还有待商榷。裁决书重要段落如下:

  “所有被告的行为表明,他们曾带着共同的意图联合起来违反协议条款,从而损害了苹果和IP Application的利益。唯冠控股、唯冠电子和唯冠深圳都明显处在(唯冠首席执行官杨荣山)的控制下,它们拒绝此前任何措施来确保协议规定被遵循,从而把iPad的中国商标正确地转让给苹果。它们反而尝试利用这一状况作为唯冠集团的商业机会,寻求从苹果那里获得1000万美元。”

  17日,唯冠公司联合其重组顾问公司和君创业、国浩律师在京召开iPad商标维权发布会,声称虽然唯冠现在处于财务危机,但现在还没有公开要求具体赔偿数字,只是根据中国法律维护权益。要首先保证债权人的权益,网络上流传的索赔100亿元,并不是唯冠的要求,是专业人士的看法。而且唯冠现在已经有了完整的重组计划和投资人。如果二审之前无法达成和解,唯冠控股方面也已经打算就IP公司虚假设立违反美国相关法律进行诉讼。

  20日晚间,苹果通过律师函作出最新的声明,称深圳唯冠方面此前的诸多言论并不属实。这也是苹果就此事第二次开口回应。苹果在律师函的附件中列出了一些细节,来证明自己的说法。比如,最初沟通iPad商标转让协议的员工都是深圳唯冠员工;深圳唯冠法务部总监麦世宏曾签署iPad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转让协议等。

  京华时报记者就苹果的最新回应欲采访深圳唯冠代理方、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和君创业副总裁黄一丁则表示,苹果的最新回应并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仅凭一些来往邮件的细节难以服人。黄一丁称在深圳唯冠掌握的一份最终的iPad商标转让合同上,并没有加盖深圳唯冠的公章。另外,苹果还在昨晚公布的律师函件中指出,深圳唯冠及代理人对外发布有关苹果公司的不实陈述已经违反了香港法庭的临时禁令。

  iPad商标权纠纷案终审将于2月29日上午8时50分在广东高院第一法庭开庭。
  (来源:联商网评论 高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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