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乐购出售过期食品态度恶劣 让人不满
作为一家大型全国连锁超市,首先就要保证食品安全,过期食品要及时下架,而不是企图蒙混过关,损害消费者利益。其次,自身出了问题,要及时拿出解决方案,而不是推诿,更不能抱有“店大欺客”的心态。很多事情证明,谁让消费者乐不起来,最终消费者就会让他乐不起来。
舅舅病了,原本想到超市买些礼品去看望,没曾想花了300多元竟买到了过期饮品。6日中午,淮阴区居民吴先生在水渡口广场乐购超市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食品过期:幸亏及时发现 否则后果难料
昨日上午9点多,记者在乐购超市外见到了吴先生和他的姐姐,姐姐手里提着三个大礼盒,三个礼盒是完全相同的“阿华田”营养麦芽蛋白型固体饮料,里面有一个小罐装的饮料和一包袋装的饮料,另外有一只水杯。弟弟手中还有一个单独的大罐装的“阿华田”饮料。
记者观察发现,除了礼盒底部有“保质期24个月”的字样外,礼盒四周看不到生产日期。拆开一个礼盒,拿出小罐装饮料,罐装饮料底部印有“生产日期:20100803 保质期至:20120802”喷码,袋装饮料包装上也喷印着同样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时间。单独的大罐装饮料底部喷印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时间分别为“20100806”和“20120805”。
吴先生提供的乐购超市购物小票显示,他是在6日13点38分购买了每盒售价82元的阿华田礼盒三份,共计246元。吴先生说,单独的大罐装“阿华田”饮品的购物小票弄丢了,也是花80多块钱买的。
吴先生告诉记者,6日中午,他到乐购超市选购礼物。“泗阳的舅舅病了,原本想买些礼物去看望他,感觉这个礼盒挺好,就买了。”吴先生走出超市,姐姐在外面等他。姐姐看到礼盒上没有生产日期,就拆开一个礼盒查看,发现竟然过期了,检查另外两个礼盒,也全部过期。“弟弟平时做事就马虎,要是把这过期东西送给舅舅,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吴先生的姐姐很庆幸地说。
态度恶劣:道歉语气夸张 超市闪烁其词
吴先生的姐姐说,她当即回到超市反映此事,问对方如何处理。超市一位负责人说可以退货,吴先生的姐姐说不是简单退货的问题。吴先生要求对方首先要向消费者道歉,对方用很夸张的语气说,“大哥,对不起”。双方不欢而散。
因为这事一折腾,当天下午,吴先生姐弟只好到其他地方重新买了礼物去看望舅舅。
昨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和吴先生姐弟一起来到乐购超市,超市服务台一位孙姓女工作人员说,“这个你可以放心,这个事情肯定会处理的,已经移交到工商局了。”记者问其移交到哪个工商局,对方起初说不清楚,打了电话后说,“市工商局”。记者又问其店长在不在,工作人员说,“没有权利答复”。
十倍赔偿:顾客有权主张工商介入调查
吴先生说,当天下午,他曾经打过12315消费投诉热线,是清河区工商分局接受投诉的。记者和吴先生姐弟一起来到清河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一位负责人查看礼盒后打电话给乐购超市唐经理,对方称正在休假,该负责人要求对方下午与吴先生姐弟协商处理此事。
这位人士告诉吴先生姐弟,按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吴先生姐弟据此要求超市“十倍赔偿”。
这位人士说,超市先与顾客协商赔偿事宜,下一步,工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超市进行处罚。
(淮安新闻网 李传芝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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