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国美商场经理安排无证员工上岗被拘留
2010年12月24日晚,位于金华市区八一南街一幢商住混合楼内的金华国美电器商场发生火灾。公安、消防紧急出动400多名警力,第一时间前往救援,现场共救出15名被困人员,所幸没有发生人员死亡,但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火灾后经消防部门查明,原因为电梯主控房内电线短路引起。
针对金华国美电器商场火灾事件,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多次到该商场进行检查督导,然而该商场经理却未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重视,甚至和消防部门玩起了“躲猫猫”,这一情况也引起了商场周围群众的极度不满,纷纷向消防部门进行举报。
今年9月份,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消防大队再次接到群众举报。经对商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国美电器商场消控室值班人员张某无证上岗,并且对消控室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一问三不知,更是完全不会操作消控室主机。经询问张某得知,他是受公司经理苏某指使,在消控室无证上岗值班。
金华国美电器商场身为全国最大家电企业的连锁商场,其消控室值班人员却是一个“无证”人员,完全不会操作消防主机,可见商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如此之淡薄,整改态度如此之消极。且在之前多次检查中,金华国美电器商场屡屡出现的防烟楼梯间正压送风装置损坏、压力开关不能正常起泵、喷淋头被油漆喷涂、楼梯间自然排烟开窗面积不足、排烟口被遮挡、楼梯间应急照明不足等多个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均未得到有效整改,甚至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消防现状着实令人担忧。
面对金华国美电器商场经理苏某为了眼前的微小利益,无视大众安全,非但没有吸取2010年商场发生火灾的教训,及时整改已查处的消防安全隐患,还指使员工在消防关键岗位无证上岗值班,让消控系统成为摆设,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严重违法行为,为避免火灾惨剧重演,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亡人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9月17日,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在报经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公安分局批准后,决定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金华国美电器商场经理苏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据悉,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将加大力度,全面排查打击不符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企业,并坚决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整改,全力改善辖区消防安全环境,稳定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迎接十八大的顺利召开。
(法制网 见习记者 王春 通讯员范宝华 孙梦蝶)
发表评论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