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乐购超市快过期商品未按“规矩”卖
东洋之花深层补水丝滑霜(限用日期20130407)
近日热心网友李女士致电人民网潍坊频道,反映其在潍坊乐购超市花17.95元购买的东洋之花深层补水丝滑霜,还有十几天就过期不能用了(限2012年04月07日前 使用),当时购买图便宜并未注意是否快要过期。“临期商品”顾名思义是指快要过期的商品。2012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商品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亮明身份。
3月25日上午,记者带着王女士反映的问题,来到位于潍洲路上的乐购超市进行调查走访,在超市二楼记者发现了王女士所反映的东洋之花深层补水丝滑霜在一甩卖专栏售卖,并未标注“临期商品”,只在商品包装外部贴一黄色标签,并标注东洋之花深层补水丝滑霜清仓价17.95元。同时在这一甩卖专栏里记者注意到“临期商品”还有曼秀雷敦眼霜、玉兰油等护肤品,其中一款露得清深层柔珠洗面奶产品已溢出仍摆着售卖。
随后记者来到超市三楼,发现该超市有大量“临期食品”,例如金锣加钙火腿肠、雀巢能恩3段奶粉、惠氏S—26幼儿乐奶粉、乐事薯片,其中惠氏S—26幼儿乐奶粉(生产日期2012年4月7日 到期日期2013年4月5日)大约还有10天过期。
记者向该超市工作人员询问有关未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对临期商品做出醒目提示的问题,工作人员回答:“我们做了呀,不是打上清仓价签了吗?”同时记者向该工作人员了解到该超市的临期商品一般是保质期的前一天才停止售卖。
当日记者走访潍坊市区几家大型超市咨询有关“临期商品”的事项,其中某超市的负责人表示,商品临近保质期时,超市会及时通知厂家,等待厂家的答复返厂。比如保质期为30天的商品,会在离保质期还剩一星期的时间里通知厂家;保质期为60天的商品,超市会在保质期还剩20天内提前通知厂家。该负者人说,如果商品已经过期,就会通知工作人员及时下架处理
消费者:商家应予以明示
对于即将过期的商品,许多消费者都表示商家应明示。“上个月我在这里买了瓶蜂蜜,比正常价便宜了一半,当时也没有看保质期就买了,回家之后发现隔一天就过期了。”在该超市购物的张女士告诉记者。
另外,还有一些消费者对于临期商品的质量表示担心,“快过期了是不是商品质量就不好了呀,就像一个鸡蛋放置时间太久就散黄了。”对于消费者的顾虑记者咨询了工商执法人员,他们表示,食品只要还在保质期内销售就不算违法,但如果消费者食用了商尝超市出售的快过期食品引起了不良反应或身体不适症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按总局规定督促各商场超市执行
“近日,潍坊市局召开会议,对此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按总局规定督促各商场超市执行。”潍坊市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外,对于即将过期商品采用何种方式标示,工商部门如何查处等都缺乏具体实施办法。
记者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临期商品”时,一定要留意商品保质期,不要盲目贪图便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人民网 见习记者 武文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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