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成都春熙店恢复营业 茂业将进驻
昨日,成商集团、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签订了解决仲裁诉讼纠纷的《协议书》,成商集团与太平洋中控的仲裁诉讼纠纷和平收场。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昨日下午发布公告称,8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与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及双方合作企业签订<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并按《协议书》约定妥善解决与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仲裁诉讼纠纷。
双方协议约定:2011年1月1日~2013年11月3日,成商集团年收益由2600万元/年提高到7850万元/年(2013年7月15日~8月2日停业期间除外);2013年11月4日,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无条件向成商集团移交成都商业大厦物业。
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夏继明昨日下午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我们下午2点左右签订的《协议书》,我们经过反复沟通,经历了前后5轮谈判,双方都作出了一些让步。我们在收回场地的时间上作了让步,他们在租金上作了让步。”夏继明介绍,从8月3日至11月3日,将有三个月的时间用于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用于清算、物业移交准备。收回场地和设备后将开设茂业百货春熙店,春熙店于2013年11月4日正式开业。
昨日,太平洋百货控股方远东集团方面昨晚向成都商报记者发来声明表示,目前与成商集团在争议的关键性问题上已达成了共识,租金加上盈余分配为一年7850万人民币。8月3日,远东集团太平洋百货春熙店恢复正常营业,三个月后正式歇业,进行解散和清算程序。
(成都商报 记者 贺华玲)
茂业百货春熙店11月开张
昨日下午,为期17天的太平洋百货停业事件尘埃落定。太平洋中国控股、成商集团、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三方代表一起,签订了解决此次仲裁纠纷的《协议书》。协议规定,太平洋方将以每年7850万元的费用向成商集团补偿自2011年以来的费用,扣除此前已经支付的6000万元,太平洋百货此次合计向成商方面支付1.57亿元。同时,太平洋百货将在3个月后向成商集团移交大厦物业。
协议内容
2011年 1月 1日 至2013年7月14日
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应付成商集团的租金合计为19726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6000万元,还需支付13726万元。
2013年 8月 3日 至2013年11月3日
太平洋方面将支付租金1963万元。
2013年11月4日
太平洋百货无条件将成都商业大厦物业移交给成商集团,茂业百货春熙店正式开业。
合计向成商集团支付1.57亿
昨日下午1点,上述三方代表坐在一起,签订了解决仲裁纠纷的《协议书》。协议书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7月14日期间,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应付成商集团的租金合计为19726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6000万元,还需支付13726万元。
据成商集团透露,目前已经收到来自远东集团方面首笔支付的6863万元,剩余付款将于8月4日到账。除此之外,太平洋方面还将支付未来3个月的租金1963万元,总计1.57亿元。“对双方来说都很艰难。”成商集团副总经理夏继明表示,“10多天来,集团分店员工24小时驻守在成商集团太平洋百货门口,高管也熬夜很多天,最终双方都做出了让步。”
夏继明所说的让步是成商集团此前要求太平洋百货方面每年交的1.2亿元租金费用。另外一个版本是,成商集团要求太平洋方面每年缴纳2600万元租金和50%利润,即6600万元。
近200家商家已与茂业百货签订协议
据夏继明透露,太平洋百货自7月15日停业以来,双方高管进行了多达5轮谈判,远东集团太平洋崇光百货董事长、太平洋控股法人代表黄晴雯和茂业国际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王斌等双方多位高管都亲自参与。
为了促进太平洋百货的重新开张并在3个月内营好业,黄晴雯近日一直在成都。太平洋百货昨晚向天府早报记者表示,自7月15日被迫无法营业后,为解决问题,太平洋百货以“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平等协商、权责对应、互惠双赢”的原则,终于8月2日解决了长期以来的租金纷争。目前在争议的关键性问题上已达成了共识,租金加上盈余分配为一年7850万元,是以前的近3倍。对于联名卡和积利卡顾客,太平洋表示欢迎顾客持卡至远东百货天府店和骡马市店购物,享受同等的购物优惠、积分兑换、来店礼等活动。
由于在骡马市经营的太平洋百货已在今年更名为远东百货,这家进入成都近20年的百货品牌将在3个月后在成都消失。
成商集团昨日发布公告称,11月4日,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无条件向成商集团移交成都商业大厦物业,成商集团收回场地和设备后将开设茂业百货春熙店,春熙店于11月4日正式开业。
目前在太平洋百货签约的253家商家,已有近200家与3个月后开业的茂业百货签订合作协议。
(天府早报 记者龚琼 摄影向宇)
成商集团收回春熙店 1.97亿收益待确认
成商集团与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之间马拉松式的纠纷终于得以成功化解。成商集团今日发布公告称,双方达成协议,成商集团在大幅提高未结算收益的同时,将于11月收回成都太平洋百货春熙店物业。
值得一提的是,对成商集团来说,成功收回物业之后,意味着高达近2亿元的投资收益等待确认。
大笔投资收益尚未确认
太平洋百货春熙店坐落于成都最繁华的商业圈。1993年,成都针纺织公司与香港太平洋合作成立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成都针纺织公司提供部分场地使用权,香港太平洋提供资金,双方合作经营。此后,成都针纺织公司变更为成商集团,香港太平洋变更为太平洋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之后,双方以租金等因素为理由进行多次利益博弈,均无功而返。据悉,在多次博弈的背后,是成商集团希望掌握最终的话语权。
公告显示,成商集团、太平洋中国控股、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于8月2日签订了解决仲裁诉讼纠纷的协议书。协议约定,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1月3日,成商集团年收益由2600万/年提高到7850万/年;2013年11月4日,太平洋方面将无条件向成商集团移交成都商业大厦物业(即春熙店物业),成商集团收回场地和设备,开设茂业百货春熙店,并定于当日正式开业。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成功收回物业之后,对成商集团来说意味着大笔投资收益等待确认。
根据协议,太平洋方面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7月14日期间应付给成商集团的租金合计为19726万元,扣除成都商厦太平洋百货有限公司已经支付的6000万元,还需支付13726万元。由于双方纠纷一直未调解,成商集团上述投资收益均未确认收入。到底是追溯调整报表,还是一次性确认?成商集团相关人士表示,由于金额较大而且纠纷成功解决也较突然,公司对此十分谨慎,目前正在与会计师事务所商议并征求监管层意见,是否会对半年报造成影响,还要等待商议结果。
深圳茂业笑到最后
成商集团董秘郑怡介绍,为实现平稳过渡,妥善安置原有员工和供应商,成商制定了周全的预案。对于员工,如合作企业现有员工愿意与成商合作,成商愿按照合作企业提供的薪酬标准及工作条件全部予以接收。对于原有供应商,成商将坚持“四个不变”原则:一是保持原合作期内合作条件、合作条款不变;二是保持原门店经营定位不变;三是保证营销手法、推广模式不变;四是保证现有商品结构、品牌规划不变。
郑怡还介绍,成商集团收回成都商业大厦物业开设茂业百货春熙店,没有停业交接时间,将无缝对接原合作供应商。茂业百货春熙店将定位于时尚百货,以世界顶级化妆品、奢侈品、珠宝为龙头,服装、电子等各品类相匹配,服务于高端时尚消费者。
作为成商集团的大股东,深圳茂业集团或在此次博弈中笑到最后。首先是一笔2亿元的投资收益有待确认;其次,春熙店每年可观的净利润,也可为深圳茂业增厚不少收益。
有熟悉成都百货业的人士向上证报记者透露,成都商业大厦物业位于成都市区最为核心的商圈,太平洋百货春熙路店目前的年营业额应该接近10亿元,净利润预计也接近1亿元。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宋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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