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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被某房产商拉作促销幌子 疑涉虚假宣传

来源: 联商网 2013-12-02 15:50

  
  图为山西运城“中央时代广场”项目广告图。

  家乐福被房产商拉作促销幌子:“中枪”还是“合谋”?

  “世界500强家乐福强势入驻……核心商圈……稀缺旺铺火热预约中……”这是山西运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当地大肆炒作的宣传内容,在一家当地媒体上,“世界500强家乐福强势入驻”的广告更是醒目地刊登在头版的近乎整版。

  不过,家乐福相关负责人证实,其尚未与该房产商签约,开发商此举意在借家乐福“造势”促销。

  近日,本刊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山西运城“中央时代广场”项目打着家乐福的招牌“排号”预约销售楼盘,实际是虚假宣传,并质疑家乐福与该项目的开发商“联手欺诈”投资者。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核实。

  “家乐福”成为促销招牌

  11月下旬,当记者来到位于运城人民北路的“运城中央时代广场”售楼处时,门前有工作人员正在布置向外派发运城中央时代广场的宣传单页。“一天几十块钱,我们这是按天结算工钱。”一位散发单页的中年妇女介绍。

  记者注意到,宣传材料上,在“一个城市,一座中央”的大广告标题下,“世界500强强势入驻,引领运城中心商业华丽升级”的字眼赫然入目。

  而在11月4日出版的运城当地媒体《黄河晨报》上,中央时代广场项目更在头版以近乎整版的篇幅刊登了一则主标题为“世界500强家乐福强势入驻”的商业广告,宣称“18~200平米稀缺旺铺火热预约中……”其中中央时代广场和家乐福的LOGO并列在主标题的上方。而类似的宣传内容在运城几乎入眼可见,尤其是人民北路,一条街几乎全是中央时代广场的巨幅广告牌。

  问题是,中央时代广场大张旗鼓地宣传家乐福入驻,双方究竟是否签约了呢?

  在中央时代广场售楼处,当记者以看房者的身份咨询相关情况时,中央时代广场置业顾问孙荣敏对此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肯定会入驻,到时候我们有一个签约仪式”。

  但孙仍强烈推荐记者先交钱预约“排号”,“现在交5000(买房时)顶3万,非常划算,这里地理位置非常好,商铺以后肯定会增值。”她还有板有眼地告诉记者:

  “一层是黄金珠宝,二层是家电,三层是家乐福……”

  孙荣敏告诉记者,中央时代广场项目卖势良好,“如果交钱排号,我们给开一个收据,再发一个VIP卡。”记者了解到,当天预约排号已经排到了150号。这意味着,已经有150人交了“定钱”。“这是‘小定’,后面交购房定金的时候是‘大定’。”孙荣敏介绍说。

  事实上,中央时代广场项目的开发商运城睿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未和家乐福签约。

  11月21日,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前往家乐福中国上海总部核实双方究竟是否签约,家乐福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相关情况须向家乐福西北大区经理张伟辰(音)核实,并提供了张的电话号码。

  记者随后拨通了张经理的电话。张明确表示,“正在谈判中,还没有签约,签约了我肯定知道这事。”

  “开发商是在借家乐福造势”

  按家乐福西北大区张经理的说法,中央时代广场开发商是在借家乐福“造势”宣传,目的是促进销售,家乐福是“躺着中枪”。“这种情况不光是运城,很多地方的开发商拿我们家乐福做招牌,有的我们之间谈过一次,有的甚至谈都没谈过,也打我们家乐福的旗号做宣传,我们维权也维不过来。”

  具体到中央时代广场项目,张经理表示,双方谈过也谈得比较深入,“我们看好那个位置,但离签约还有一段时间”,他同时也认为,“没签约之前不能随便宣传,毕竟没有正式签约,签约了我们也愿意被宣传。”

  运城中央时代广场借家乐福造势宣传,家乐福方面究竟是否知情?张经理表示,“开发商有的时候做造势宣传,我们门店也比较多,我们开始的时候不知道,知道的时候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

  当记者追问,知情之后家乐福方面为何没有制止开发商的宣传行为时,张经理承认,这方面“管理上不及时”。

  资深房地产律师、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褚洪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发商未与家乐福签约就大张旗鼓地宣传家乐福入驻,严格来说涉嫌虚假宣传。他剖析,其中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搭家乐福的便车,借家乐福的知名度拉动人气;二是宣传家乐福正式入驻能带动商业地产的销售,后者应该是主要原因。

  家乐福否认“联手欺诈”,称已要求开发商“撤下广告”

  而在很多投诉者看来,运城中央时代广场项目宣传力度巨大,家乐福方面不可能不知情,如果没有家乐福方面的默许,开发商也不可能如此大张旗鼓地宣传,而家乐福方面对此种现象也一直没有采取制止措施。他们由此怀疑,家乐福与开发商之间有利益关联甚至是幕后交易,是合谋“联手欺诈”投资者。

  对此,家乐福西北大区张经理否认和开发商“联手欺诈”购房者,但他承认在和开发商谈判过程中,“没有特别强调”未签约前不得借家乐福造势宣传。

  褚洪文律师就此分析,作为家乐福,对被开发商拉作促销招牌的行为没有制止,也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开发商借家乐福的旗号宣传,客观上也在宣传家乐福;二是开发商的行为没有对家乐福构成实质性伤害,至少没有造成大的损害。

  “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断定家乐福与开发商合谋欺诈消费者,但家乐福目前可以说是‘放纵’开发商,就是任其发展,反正出了事也和家乐福没多大的关系。”

  不过家乐福方面正试图消除坊间的误解,张经理对记者表示,考虑“发一个声明澄清这个事情”,至于是否会追究开发商责任——如起诉开发商,他表示需要和家乐福相关负责人商量研究。

  而在详细询问过家乐福运城发展经理相关情况后,张经理向记者强调指出,已第一时间责成运城当地发展经理和房产商交涉,“让他马上把广告撤下来”。

  但截稿前,记者获悉,“运城中央时代广场仍在大张旗鼓地宣传,未见有撤换广告的动作,而且已经开始‘解筹’,和排号购房者正式签合同。”

  “开发商不理睬家乐福,家乐福可以登报声明,进而可以起诉开发商,走法律程序。但家乐福未必这么做,因为一是比较繁琐,二是家乐福估计也没有这么大的动力,毕竟对他们的损害不是太大。”褚洪文律师说。
  (中国质量万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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