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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时电动车被盗 南昌欧尚超市称“不赔”

来源: 联商网 2014-02-26 10:32

  反映

  保安眼皮底下被盗

  宋先生告诉记者,2月22日下午,他骑着电动车来到欧尚超市购物。当时,他将电动车停放在门口的指定停车点,并且上了一把地锁。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他拎着所购物品从超市出来,却发现电动车已不翼而飞。

  宋先生当即找到看管车辆的现场保安人员理论。“他们说这里经常发生偷车事件,管不了这么多。”宋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下午在该超市的另一停车区域,也发生一起电动车被盗事件。宋先生说,他在现场报案后,根据警方调取的监控视频显示,他的电动车在16时左右被两名男子弄开地锁后盗走。

  “小偷竟然在保安眼皮底下偷了车。”宋先生认为,这是超市方面安保不力所致。同时,他表示自己在超市消费,且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地点,超市方面应承担保管的义务。

  回应

  未收停车费不赔偿

  2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新建县解放路3号的欧尚超市。该超市商铺经理虞海洋表示,他们的停车场所对所有人开放,并未限定只针对前来消费的人群,同时也不收取任何的停车管理费,因此没有保管义务。虞海洋说,发生此类盗窃事件,他们惟一能做的就是配合警方调查取证,由于没有保管义务,所以不会进行赔偿。

  至于“安保不力”的说法,虞海洋称,小偷的偷盗技术很娴熟,他们根本没有办法监管到。

  律师

  看管车辆属合同附随义务

  对此,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雄元认为,消费者在超市进行了消费,意味着双方存在事实合同关系,而消费者停放在超市指定地点的车辆的看管责任,应纳入合同附随义务,也就是说,超市方面应承担保管车辆的义务。

  同时,超市方面对外免费开放停车场所,可认定其对前来消费的人群自愿承担看管车辆的义务。根据以上两点,如果消费者在该场所发生车辆被盗事件,超市方面应赔偿一定损失。
  (新法制报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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