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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永旺超市卖过期蜂蜜 查了监控仍不承认

来源: 联商网 2014-04-16 13:32

  4月11日下午,青岛的李先生爆料称,自己当天中午在永旺超市青岛百丽广场店,花128.8元购买了两罐蜂蜜,出门后发现蜂蜜过期。李先生回去找商家反映此事,但商家表示消费者不可能从店里买到过期蜂蜜,李先生的所持小票、实物,以及李先生收银结账的录像均不能证明。双方各执一词,工商部门目前已介入处理此事。

  消费者:买到过期蜂蜜永旺转眼不认账

  4月11日中午,李先生到永旺超市青岛百丽广场店购物,其中包括128.8元买的两罐蜜月百里香蜂蜜。买完后,李先生和朋友去停车场开车准备回单位,刚开出停车场,他的朋友发现两罐蜂蜜均已经过期。李先生说:“蜂蜜的保质期是到2014年4月10日,我们4月11日买的,当时急着回单位上班,看这个便宜,还是买一送一,就买了。”

  随后,李先生返回永旺超市,向店里的工作人员反映了自己买到过期产品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店里过期的货物都已经下架存放在仓库里,李先生当天不可能从店里买到过期的产品。对这一回复,李先生表示很生气:“我从出门到回去找他们,都不到半小时,他们转眼就不认账了。”

  双方对质:小票没有产品批次

  因为意见不一,双方查看了店里的录像:从录像上确实能看到李先生当天中午在店里购买了商品,并在九号收银台结账,但李先生在货架上拿蜂蜜时的影像并没有呈现。永旺超市百丽广场店行政经理柴女士表示:“因为放蜂蜜的货架正好是摄像头的死角,所以不能看到李先生从货架拿了那个蜂蜜。”

  李先生当场拿出了购物小票和两罐蜂蜜向店方证明,但柴女士表示,虽然有小票,但是小票上并没有标注产品批次,所以不能证明李先生拿的蜂蜜就是当天从店里买的蜂蜜。柴女士说:“一般商店的小票都不注明产品批次。”李先生觉得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说不明白了,“我出示了证据,店里也应该出示他们的证据。他们那个批次进了多少货,卖了多少货,他们不清楚吗?”

  商家同意退换货 顾客要求十倍赔偿

  在后来的协商中,永旺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给他退货或换货,柴女士说:“之所以做这种决定,是因为顾客确实出示了我们家的小票。”但柴女士仍然很确定:“我们家的过期产品都已经下架了,这个4月10日过期的蜂蜜,我们9号就撤了,货架上不可能有。”

  李先生拒绝了店方的方案,“现在他们虽然同意给我换,但还是不承认我从他家买的过期蜂蜜,这样不明不白的,我不同意。我现在的要求是第一让商场道歉,第二退一赔十,第三处罚他们。”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不能达成一致,现在此事已经上报浮山工商所处理。曲所长表示将在合适的时间召集双方见面,并请双方出示各有的证据。曲所长说:“商场把他们的进货渠道、退货记录等拿来我看看,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工作人员有疏漏还是怎么样,我们好调查清楚再进行调节。”
  (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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