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在家乐福摔倒骨折 索赔7万余元
来源:
2014-06-21 13:36
市民付女士在家乐福购物时,不慎踩到超市地面未及时清理的污物滑倒。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付女士将家乐福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7万余元。19日上午,房山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付女士称,去年6月10日上午,她走到超市一楼服装街时,突然脚下一滑,重重摔到地上,致左胳膊不能动弹并肿起。摔伤后,付女士向家乐福方面投诉,工作人员查看监控录像后,承认由于他们未及时清理地上的污物,导致付女士滑倒,并安排一名员工带其前往良乡医院检查,确诊为骨折,后转院治疗。
付女士认为自己身心
遭受巨大痛苦,与家乐福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遂将家乐福诉至法院,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误工费1万元等总计7万余元。
庭审中,家乐福的代理人表示,付女士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对自身的身体安全尽到注意义务,因此,其自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代理人还称,同意对此次受伤所产生的实际的合理费用,按照法院确定的责任比例承担部分责任。但对于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求,该代理人认为原告的伤情没有那么严重,因此不同意赔偿。
最终,由于双方需要补充提交证据,法官宣布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京华时报 作者:杨凤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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