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电子监管码争议升级 三大连锁药店声明反对
养天和诉药监局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的事态继续升级。同为药品零售行业的三家上市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603883.SH)、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27.SZ)和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603939.SH)发布了联合声明,反对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称“这一个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完全属于重复建设的不良政策”。
联合声明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要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只需把原有的一批药品一个编号升级为一批药品一个码,并且在商品流转的过程中整批一次性扫码上传数据即可实现快速追踪药品流向的目的,也不会给药品带来一品一码的巨额成本。在产品单价较高的烟酒、奢侈品等行业尚未推行一品一码的防伪技术,况且如果真要做到极致防伪,仅仅在包装盒上增加一个条形码也是远远不够的,“毒胶囊”事件发生之前,国家已经推行了药品电子监管码,但并没有杜绝“毒胶囊”大范围爆发就是一个例证。真正追求一品一码的防伪技术的反而是货币(纸钞)或个别高单价商品,而药品中有大量低单价商品,一品一码势必大幅提高其成本。真正要杜绝假药劣药,应该从提高违规成本、提高生产经营准入门槛、加大“飞行检查”等环节入手,努力做到全程规范,因为要想辨别药品真伪,仅凭增加一个印刷了条形码的包装盒是无法做到的。
2010年6月,《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就规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要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按规定做好赋码、核注核销和企业自身预警处理的准备工作,但药品企业对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争议从未停止。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全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570家,门店总数高达15.82万家,实行电子监管码后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增加运营成本初步估算为40.87亿元,而且此项成本增加仅为一次性的,如果加上后续人力与维护费用成本将更高。
而且药品电子监管码仅正对零售药店,并不覆盖药品销售最主要的终端医院。联合声明中,三家企业就认为占据终端份额80%的医院不赋码没有任何惩罚,只占据终端份额20%的药店不赋码就要取消经营资格不公平,单独推行一个作用微乎其微的药品电子监管码是浪费大量人力物力。
此前负责全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的阿里健康已经发布公告称,其仅是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受托技术营运商,并非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所有权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所有权一直归食药监总局所有,阿里健康仅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
而三家企业在联合声明里则表示,对于养天和大药房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行为本身不予评价,但是对于诉状里面的内容,确属感同身受。“我们仅仅是反对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这一个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完全属于重复建设的不良政策。”此前已有业内人士认为,药品电子监管码还在继续推行,除了国家食药监局的态度强硬,也因为没有药品领域的企业联合起来起诉。
(界面记者
发表评论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