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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把脉实体零售与电商:协同发展是大方向

来源: 联商网 2016-03-12 22:31

  近年来,在多重因素冲击下,实体零售业尽显疲态。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下降0.1%,增速比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也是自2012年以来增速连续第四年下降。

  实体零售业面临的严峻形势早就引起了业内人士的警觉,在反思行业自身弊端的同时,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来自实体零售业的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呼吁政府从政策层面予以引导和规范,为实体零售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

  建立灵活的电商征税机制

  “作为商贸流通企业的老代表,除了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外,我更多地关注到了行业自身的变化和走向,特别是宏观政策的制定。”全国人大代表、邯郸阳光百货集团总经理韩玉臣在采访中这样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谈到零售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就是电商与实体零售之间存在的差异,税收和监管机制等方面。近年来,电商经历了超高速发展阶段,也享受到了诸多政策红利,而实体零售业在与电商的竞争中,一直处在价格高、监管严的相对竞争劣势地位,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经营业绩。

  韩玉臣表示,从目前看,网购已成为消费者的一种消费方式。而实体零售作为一种传统的零售方式,也更多担负着就业、税收等责任和义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是宏观政策需要考虑的问题。电商发展迅速除了模式等优势外,一个重要因素是价格较低,而价低很重要的原因是不纳税或者少纳税,因此在不少实体零售业者看来,两者并非在同一起跑线上。那么,完善商业企业尤其是网购平台等的税收就需要宏观政策进一步的调整。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主要的模式有B2B、B2C、C2C三种。从理论上讲,B2B、B2C两种业态的经营者都是企业,本来就在纳税范围内,不存在税收问题。没有纳入征税范围的只有C2C模式下的个人网店,如果对C2C模式的个人网店征税,平台型电商企业无疑将受到一定影响。

  不过,事实上,电商行业的税收问题不只在于尚未对C2C个人网店征税,部分B2B、B2C模式的企业卖家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偷税漏税行为。早在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就曾表示,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成为潜规则。调查显示,网购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目前对于电商漏税规模尚无官方统计数字,但由于监管尚不成熟,电商逃漏税行为确实比实体零售业更普遍。

  当然,对于是否应该对电商全面征税,目前业内尚存在争论。

  自去年4月开始,包括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地在内的全国主要沿海省区市的税务部门曾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这一动作正是指向电商企业的漏税行为,并引发了国家将对电商全面征税的猜测。

  不过,形势很快出现了转折。

  2015年5月5日,一份《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出现在国税总局网站上。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角度出发,意见指出,“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

  实际上,在目前《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中,是否针对B2B、B2C模式的电商企业征税已不存在疑问,只是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纳税主体难以确定,交易进程难以管控,才导致电商漏税监管难。但随着技术进步,这种监管必然会逐步规范起来。而对于C2C模式的个人网店究竟该不该征税、如何征税仍未有定论。

  “从原则上来说,我认为应该征税,但是为了促进市场繁荣,鼓励大众创业,我们应该建立相对灵活的征税机制。比如可以参照线下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的情况,对于一定营收、盈利规模以下的个人网店可以免征税。达到一定规模、获得一定盈利的设定相对的税点,建立阶梯式的征税模式。”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董事长袁亚非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假货问题伤害零售市场

  除了电商纳税机制不完善外,另外一个被实体零售企业提及最多的问题就是电商假货泛滥的现象。电商平台充斥着大量假冒伪劣产品,这对零售市场来说是严重伤害。

  “实体店租金、人力、水电费等成本都很高,而电商成本就低很多,特别是那些不纳税的电商,从这一点来说是不公平的。另外,这些年,电商平台上的假冒伪劣商品很多,退货率很高,消费者看不见商品,电商平台以价取胜,不断打价格战,这导致一些厂家不断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很多生产优质产品的企业却无法生存,这对中国民族企业品牌的杀伤力很大。”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佳惠集团公司董事长李小红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去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93万件,其中在2万件远程购物投诉事件中,网购占比达95.41%,较上年同期上升3.13%。网购频遭投诉是因商品质量不合格、假冒现象严重以及7天无理由退货难落实等多方面问题引起。此外,微商、海外代购等新兴交易模式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监管漏洞。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努力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要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同一天,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针对网络售假问题,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已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办法,如监管抽查、界定7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和标准等,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建立企业的信用系统。

  据了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2014年上线以来,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市展开建设试点。张茅称,计划今年年底,将完善国家企业信息网,真正起到建立企业信用制度、规范企业行为的目的。同时,还将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企业制度。

  协同发展是大方向

  无论是从技术进步的角度还是从政策监管角度来看,今后电商的发展必然越来越规范,面临的监管也会越来越严格,这是真正实现实体零售与电商公平竞争的前提条件。

  不过,同时也应注意到,实体零售不景气并不简单是外部环境存在不公平之处造成的,要重新赢得市场,实体零售必须正视与电商的关系。

  “作为实体零售的经营者,在我看来,电商是提高企业效率的一个工具。”李小红对记者说,“中国市场这么大,为什么消费者买一个马桶盖还要跑到日本去?因为我们自己品牌的产品没有那么好,我们的消费者有自己的个性化需求了,却得不到满足。”在李小红看来,经济下行压力与电商的冲击是一方面。但即使是在经济下行的时候,依然有经营状况好的企业,这个时候零售企业还是要练好内功,把精力放在提高企业的效率上来。

  袁亚非则认为,实体商业和电商的本质都是为客户提供价值,线上线下相结合是未来商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无论是从线上到线下,还是从线下到线上,殊途同归,关键是要有大量的人流带来大量的数据。未来社会是数据的社会,未来的商业就是数据的商业,而数据来源于人流。BAT等企业从线上获取人流和数据,然后到线下。如亚马逊去年就在纽约开出了自己的第一家实体店。而实体店是通过商业百货、3C新奇特零售等组成的体验式消费从线下来吸引人流,然后再往线上走。

  “实体商业和电商之间应该协同起来。电商从线上在价格、产品销售、配货等方面会带来便利;线下实体商业则具有提供体验式消费的优势,这是一种精神消费需求,是电商无法具备的。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来说,我认为要保障实体商业和电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关键就是要在税收、工商、劳动、技术监管等方面做到一视同仁,要加快健全和完善电商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法律上、政策上不要歧视实体商业,也不要歧视电商。”袁亚非说。

  (中国商报 记者赵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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