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基信息正式增资青岛海信商用 持股25%
联商网消息:石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青岛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签署正式《增资扩股协议》的交易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基信息”)已于2016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青岛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商用”或“标的公司”)签署《增资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购买海信商用向公司定向增发的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同时与海信商用开展战略合作。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授权,公司管理层于2016年7月7日与海信商用及其全体股东签署正式的《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同意以人民币14068.76万元增加海信商用注册资本2036万元,占增资后海信商用注册资本的25%。本次交易定价以海信商用整体财务数据为基础,按照经双方认可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海信商用2013~2015年度近3年的扣除除政府补助以外的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平均税后净利润乘以10倍PE(市盈率)通过双方协商方式确定。
《增资扩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增资方)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标的企业股东)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员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
丙方:(标的企业)青岛海信智能商用系统有限公司
1、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丙方原注册资本为6108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036万元,增加至8144万元;丙方本次全部新增注册资本由丙方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向甲方发行,甲方同意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丙方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并对其进行增资;乙方同意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2、各方同意,甲方认购丙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36万元,认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4,068.76万元,其中认购出资额为人民币2,036万元,差额12,032.76万元的部分计入丙方资本公积。
3、丙方同意,在各方签署本协议后且丙方自收到全额增资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载有甲方详细股东信息的股东出资证明书,且丙方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手续。
4、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应有权获得与增资相关的所有股东权利、利益和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享有资产收益、分红权、选择管理者权及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5、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要确保在丙方的董事会席位(丙方应设4名董事,其中1名应由甲方推荐)及监事会候选人1名,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经营管理的副总经理1名,并有权随时向丙方派驻财务副总监。
6、甲丙双方战略合作的主要目的是以资本合作为纽带,通过整合系统资源,利用甲方旗下软件企业优势商户资源及丙方在商用POS和支付类产品的优势,带动丙方业务规模的拓展,达成丙方规模增长、价值提升的目的。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在收到守约方的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30日内仍不纠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同时亦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本协议经各方盖章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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