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将调整 王填代表等人多年呼吁终获回音
联商网消息:“多年的两会建议终于落地了。”
11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在看到国务院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新闻后,在他的朋友圈感叹道。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期间,他连续6年持续关注职工社保缴费问题,看到这个新闻,他的心里有点激动。
社保缴费基数过高,导致企业负担过重、职工收入降低的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关注,全国人大代表王填等人多年在两会呼吁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近日,国务院近期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对此问题进行了回应。《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王填说,步步高集团制定了“三个善待”核心理念,其中第一条就是“善待员工”。每一名新加入步步高的员工就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获得属于自己的“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但也因此他感受到了社保费用的压力。因此,在社保缴费问题上,他多年持续关注,为的就是让员工能真正能收入提高得到实惠。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说,当前社保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在岗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将大量的私营、个体企业人员排除在外,这样算出来的平均工资实际上高于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虚高成分。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社保缴费基数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但其统计口径主要是大企业,平均工资比较高。按照这个基数缴费,再加上缴费费率也比较高,社保负担就比较重,很多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此交不起社保,员工也就无从享受社保待遇。
据王填介绍,他是从担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开始就关注五险一金问题的,并持续在行业内呼吁。为此他先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等国家部委去反映情况。但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决定的,因此他的建议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012年,他开始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对《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修改》的议案。此后多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他一再提出关于调整社保基金基数的建议,包括改进统计方法、防止职工工资被增长等。2016年两会期间,他再次提出了“关于降低连锁零售、餐饮企业非城镇户口员工及小时工社会保险成本”的建议。
今年4月,王填在朋友圈再度呼吁:目前社保体系的设计不仅是为自己本人,而且还要帮国家还旧帐!强烈建议国有资本划转10万亿补充社保基金,企业和个人在现有基础上减半缴纳才是与国际接轨!
这个问题不仅是王填一人关注,全国多位企业界的人大代表以及其他专家也分别通过全国人大会议等多个途径反映。目前,这个问题终于得以推动,卖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在社保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后,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迎来调整。专家认为,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将有所降低,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享受社保待遇。同时,低收入者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王填等中国企业家们多年呼吁的问题终于得到了回音。
附:
—王填代表的这些议案还得到了回应 —
履职十四年,这位来自湖南的民营企业家在创立了中国零售行业的多个“第一”的同时,积极参政议政,在“保民生、促发展”等方面频频发声。作为两会零售业的“明星代表”,王填此前的两会建议、议案大都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高度关注与落实。
2003年,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这是他第一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并连任至今。履职人大代表职责十多年,王填代表先后起草多部法律草案,2004年,刚当上全国人大代表仅一年的王填提出《商业大店法》,后来这个议案成为国务院《商业网点管理条例》的蓝本。
2005年,王填代表又提出了《听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贸易保障措施法》两部法律草案,这三部法律草案相当完整,而且质量很高,引发外界高度关注。王填代表对此表示:“我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提高议案的质量,我不是敷衍了事,我要么不提,要提就要提出一份高质量的,能够真正地反映我们作为一名代表的专业水准”。
2004年的《商业大店法》、2005年《听证法》,2011年《关于重构流通市场交易规则的建议》、2012年拉动内需等建议都被一一落实成文。
2013年两会期间,王填代表直指电商偷漏税现象、建议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引起国内外对电商监管的广泛关注,并直接推动当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
2015年,两会上,王填代表针对近几年来电商行业存在的假冒伪劣交易、恶性竞争以及相关部门监管不严等现象提出了《关于规范电子商务平台、杜绝假货交易的建议》,并当场受到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的肯定。在全国人大会湖南团的第三次会议上,与会听取湖南团人大代表意见的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听取完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的发言后表示,在全国人大财经委起草的《电子商务法》未出台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应迅速研究制定政策,并可先期出台相关规范电商、加强监管的若干意见、条例,切实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2016年3月5日,列席今年全国人大会议的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经过“部长通道”时向媒体表示,针对网络假货,目前已经制定了一系列假货监管办法,并且在2016年将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方面的改革,进一步减少前置、后置审批。
(来源:联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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