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与宁夏大世界的合同纠纷案件将再审
联商网消息:4月17日下午,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百货”)发布公告称,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的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结果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新华百货已于2019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详见公司 2019-019 号公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新华百货需向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赔偿损失7788万元及最终案件受理费17.85万元。公新华百货后续按照终审判决的要求已向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支付了赔偿款。
新华百货认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宁民终236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结果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司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新华百货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宁民终236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判决,依法改判再审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赔偿租金损失1788万元。
公告指出,新华百货已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最高法民审2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本案由本院提审; 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新华百货指出,因该诉讼再审事项尚未提审,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财报显示,新华百货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6.68亿元,同比增长0.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亿元,同比增长32.5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业态占比为:超市占比53.51%、百货占比25.42%、电器占比20.68%、物流占比0.3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华百货各业态共运营272家实体经营店铺(其中百货店铺11 家,合计经营面积46.94万平米,超市店铺163家,合计经营面积49.51万平米,电器店铺98家,合计经营面积13.45万平米),分布于宁夏主要城市核心商圈及自治区周边包括陕西、甘肃、内蒙及青海等省份的主要城市。
(来源:联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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