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工人”到“尾款人”,双11被拉长背后
出品/联商网
撰文/林平
头图/联商图库
以往双11,电商平台基本上都是从10月20日左右开始进行预售,消费者双11当天付尾款,然后商家进行发货。而在今年双11,不仅促销期变长,而且也增加了多个预售时段。
今年双11,天猫从10月21日开始启动预售,并且预售期分为两波:11月1日-3日期间以及双11当天。对于消费者来说,11月1日支付预售商品尾款后,理论上可以提前10天收货。与天猫类似,苏宁易购也推出了4天预售付款时间。
京东则是延续了去年的做法,“11.11全球热爱季”10月21日正式开启,到11月11日为期22天。除了预售之外,京东还在双11当日之后开启为期两日的返场续售活动。
以付尾款流程来看,天猫平台在11月1日0点便开启抢先购通道,0点30分开始付尾款。对于来自合肥的消费者程宇(花名)来说,今年网购物有了不一样的体验。
“多个商品加到购物车结算后,看到了页面有‘300减40’的跨店满减券,不用复杂计算,直接就可以进行抵扣”。在程宇看来,今年不少平台推出的自动满减对以往的津贴、补贴做了整合和简化,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利好。
不过,北京消费者王磊(化名)却为定金问题而烦恼。双11前夕,王磊在某电商平台品牌手机旗舰店看中了一款手机,店铺有“定金100抵200”的优惠。店铺规则显示,消费者在付完定金之后,双11当日再完成尾款支付,然后店铺进行发货。
不过,在付完定金之后,王磊再三考虑了实际需求,决定申请退款。在与客服沟通后,王磊发现定金无法完成退款,客服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先付尾款,等商品到货后再申请退货退款,不过运费需要自己承担。
苏州消费者马玉(化名)看中了某平台品牌奶企旗舰店“满199减198元”的满减券,但虽然每天有五轮抢券时间,但每次刚一点进去,系统便提示“本轮已抢完,记得下一轮回来抢”。
此外,她发现,有不少商品会在双11当天推出降价措施,而付款时间集中在当天0-2点。她所购买的商品并非是急需商品,习惯日常养生的她觉得,为了几十块钱的优惠,熬夜有些不值得。
实际上,增加多个预售时段一方面能够削平促销峰谷,促进商家业绩找补,另一方面,提前发货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消费者退款。针对王磊遇到的定金问题,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认为,如果消费者同意预售协议,商家后期不予退是合理的。
李旻称,网络购物中平台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对于买卖合同的条款,双方均有权利进行自由磋商和约定,平台通过让消费者勾选定金协议的方式,获取消费者对该定金协议内关于不支付尾款定金不退还的约定的同意,属于双方对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的表现。
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购物时同意卖家定金不退的预售协议,则卖家对定金不予退还是合理的。从法律上讲,这符合平等主体自由进行民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不过,他同时表示,尽管部分卖家提前发货,这也并不能避免退款现象发生。因为消费者仍然受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款的保护,可以通过收货后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方式拿回定金及尾款。
四川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理事郭小明则认为,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受“定金罚则”约束,如果交付方违约,定金丧失;如果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约定的是“订金”,就一般按照预付款来处理,如果交付方违约,是可以拿回订金的。消费者在预付款时,需要仔细看清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双11的时间在逐步拉长,在疫情的影响下,双11已经完成从以往1天到近1个月的时间转变。
在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看来,双11拉长对缓解物流运能运力、商家资金周转,以及减轻数千万电商从业者和数亿无关用户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压力无疑是有好处的。此次双11,京东、苏宁易购、天猫等电商纷纷提前竞争加剧。它们通过提前出击双11大促期间的方式,占据有利位置来实现卡位。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则认为,双11活动以后还会提前,逐步实现与传统销售的金九银十合拍;另外,疫情也影响一些企业的年度销售指标,商家希望能通过将双11提前来努力达到指标。
总体来看,此次双11的拉长是为了进行消费找补,天猫双11从1天变成4天,既能降低物流等压力,也能够助力商家进一步取得业绩增长。不过,对于消费者来说,双11的体验仍需要完善。
虽然双11大促正如火如荼的展开,但监管层面已经有了进一步约束。1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称,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
而就在11月6日下午,针对刷单现象、超范围经营、先提价再降价、虚假承诺等问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上海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约谈”拼多多、携程、美团点评、国美在线、小红书、饿了么、得物App、盒马鲜生、京东到家等20家重点电商企业,要求电商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严格落实网络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和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制度等。
在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严哲瑀律师看来,新要求之下,电商从业者必须注意三个重点:第一,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第二,经营者应当建立档案,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设奖规则、公示信息、兑奖结果、获奖人员等内容,妥善保存两年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第三,促销范围包括有奖销售、价格、免费试用等方式。
而电商经营者不能持续沿用已有的双11的促销规则,一定要和新规进行比对整改,不然陷在原有的思维里,很可能会成为最先受到新规处罚的从业者。
实际上,从平台和商家角度来看,规则复杂的背后是为了多卖货,多实现业绩增长。但是从消费者角度来看,繁杂丛生的促销方式和复杂规则难坏“尾款人”。正如央视新闻所呼吁的那样,论商家还是平台都应更真诚一些,该让利的就大方让利,别让消费者看得到却摸不着。千万不能把计算变成了算计,只会带来多输。
从历年表现来看,双11的促销复杂程度正在逐步降低,但对于不少消费者来说,消费观念已经发生变化。后疫情时代,从报复性消费到报复性存钱,消费者的消费态度都在变得冷静。而在消费常态化之下,双11显然还需要有更多新故事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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