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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胜诉后,茶颜悦色反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

来源: 联商网 CC 2021-01-06 12:57

图片来源:茶颜悦色官网

联商快讯:据中国庭审公开网消息,2021年1月4日,茶颜悦色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了茶颜观色。目前该案仍处于审理之中。

此前,茶颜观色曾于去年4月,以侵犯商标权为由起诉茶颜悦色,但被法院驳回。

据了解,“茶颜悦色”是长沙当地的知名奶茶品牌,于2013年12月在长沙开出首店,“茶颜悦色”商标最早由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35、43、30类商品和服务上注册,注册日期为2013年10月8日。

而“茶颜观色”则是于2019年5月在长沙开出第一家奶茶店。不过,“茶颜观色”商标注册时间却早于“茶颜悦色”,是由柴泽军于2004年9月22日在43类商品和服务上申请,2008年3月14日获得注册,该商标有效期限为2008年3月14日至2028年3月13日,核准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包括“茶馆”“咖啡馆”“餐馆”等。2018年,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获得“茶颜观色”商标专用权,并陆续在长沙、株洲开设了多家“茶颜观色”奶茶店。

由此,“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陷入一场持久的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之争。

洛旗公司认为,“茶颜观色”商标早在2008年就获得注册,而茶悦公司在其经营的茶馆门头、店内装饰、茶杯、包装、小票、纸巾、服务员的服装、坐垫等多处使用了与原告“茶颜观色”商标在形、音、义上非常相似的“茶颜悦色”字样,所以构成商标侵权。

不过,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于2020年4月8日作出判决,认定“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

今年1月4日,在商标侵权案中胜诉的茶悦公司反手又将洛旗公司告上法庭。茶颜悦色认为,自己是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奶茶店,而被告方使用与原告店铺相似的装饰装潢,属于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在长沙开设的茶颜观色奶茶店,是在茶颜悦色的知名度已经很高后开设的。被告在后使用商标,应负有避让义务,但被告完全未履行。

据悉,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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