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5千万,美团、滴滴、飞猪等都曾遭点名
联商快讯:屡见不鲜的“大数据杀熟”事件深深困扰着消费者,当然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网络平台利用大数据“杀熟”问题,明确提出给予重罚——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5万元起罚。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
近年来,大数据杀熟似乎已成惯例,电商、打车、外卖等平台无一例外,皆有新闻爆出。
2020年10月19日,浙江省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榜上提名的就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使用的APP——飞猪和美团,这两个平台存在承诺优惠不兑现、虚假宣传、退订难以及大数据杀熟等情况。
2020年12月17日,一篇名为《我被美团会员割了韭菜》的文章刷屏,该文作者基于自己点外卖的经历发现,在美团上的同一家店铺,用同一个配送地址,在同样的时间点单,会员比非会员的配送费更高。文章中称,本以为开通外卖会员会省钱,但附近几乎所有外卖商户的配送费都比非会员高1-5元。
此外,滴滴、携程等都屡次曝出大数据杀熟事件。事发后,各大平台要么是矢口否认要么是诚恳道歉,但却不改,继续这种行为。大数据杀熟在互联网时代其实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在大数据的统计下,消费者的消费水平、消费历史被了解的一清二楚,平台会根据以往的消费水平来定价,“杀熟”也就是指消费意愿更高的人。只不过随着规则更加透明化,更加简化,这个现象最终会被淡化。
当然,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大数据杀熟事件也是非常重视。
2020年8月20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在线旅游企业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侵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违者将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从10月1日开始实行。
而深圳此次立法还确立了数据公平竞争原则,规定市场主体不得实施侵害其他市场主体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通过数据分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违法上述规定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并可以给予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关闭等处罚。
此外,个人数据侵权行为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屡禁不止。为严厉打击个人数据侵权行为,《条例(征求意见稿)》加大对违规处理个人数据或者处理个人数据未采取必要安全保护措施的行为的处罚力度,违者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每处理一个自然人的个人数据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拒绝用户撤回授权等限制自然人行使数据权益的违法行,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为缓解当前数据维权艰难的现状,《条例(征求意见稿)》建立数据领域公益诉讼制度,规定有关行业组织、人民检察院可以就未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或者非法处理数据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还可以对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提出监察建议或者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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