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支持规范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业态健康发展
7月14日消息,据海关总署网站信息,7月13日,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主持召开总署第四十一次形势分析及工作督查例会,
会议要求,全国海关要大力支持外贸创新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单一窗口”对接、AEO互认合作、电子证书国际联网。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大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全面推广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推动探索实施高端制造业全产业链保税模式,支持规范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新型贸易业态健康发展。创新种质资源检疫监管模式,拓展多元化进口市场,服务保供稳价。
据悉, 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积极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具赋能外贸发展。推广数字智能技术应用。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培育一批优秀海外仓企业,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参与海外仓建设。完善覆盖全球的海外仓网络,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中小微企业借船出海,带动国内品牌、双创产品拓展国际市场空间。
在7月1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李兴乾表示,跨境电商是当前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带动作用最强的一种外贸新业态。2015年以来,国务院分5批设立了105家跨境电商综试区,基本覆盖全国,形成了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
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了1.69万亿元,增长31.1%。2021年1-5月份,进出口超过7000亿元,增长36.9%,跨境电商5年增长了10倍。
跨境电商已经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渠道和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下一步,商务部将从两个方面重点推进跨境电商的发展。
第一,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更好地发挥综试区对跨境电商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创新破解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业态融合和贸易产业融合,带动各地开放型经济发展。
目前,已有部分城市向国务院提出新设综试区的申请,若干城市正在申报中。商务部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一批扩围工作。同时,商务部今年将开展综试区考核评估工作。将建立综试区考核评估与退出机制,并于2021年组织开展首次考核评估,促进优胜劣汰。
第二,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跨境电商平台防范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假冒伪劣商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二是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清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经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两次调整,现清单内商品税目已经超过1400个。下一步将研究进一步优化清单,更好满足国内的消费需求。三是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的退换货管理。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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