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窝事件终裁辛巴胜诉,获赔3035.56万
近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就沭阳和翊信息有限公司(辛选集团旗下公司,以下简称“和翊公司”)诉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昱公司”)一案做出终局裁决:确认融昱公司故意误导辛选作出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裁决融昱公司向和翊公司支付赔偿款、赔偿损失。
据悉,辛巴关联方和翊公司于去年12月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融昱公司支付其先行承担的赔偿金,并就“夸大宣传”等欺诈行为象征性赔偿损失1元。辛巴方面认为,融昱公司提供的产品说明、介绍等资料存在虚假,对消费者构成欺诈,误导涉事主播进行了夸大宣传。
广州仲裁委员会6月30日发布的裁决书显示,融昱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隐瞒了案涉产品的成分比例,对和翊公司进行了误导,和翊公司基于融昱公司的误导作出了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仲裁庭认为在融昱公司未对消费者的诉请进行回应及反馈的情况下,和翊公司有权先行赔付消费者后再向融昱公司主张赔偿款。仲裁庭裁定:2020年12月16日以前的退赔货款中30355459元由融昱公司承担。
仲裁庭还认定:因融昱公司的误导行为,导致和翊公司做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行为,对和翊公司的主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根据和翊公司的申请,裁决融昱公司象征性赔偿和翊公司损失1元。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去年12月公布的调查结果:融昱公司为和翊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2020年9月17日和10月25日,辛选旗下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间推广由融昱公司提供的茗挚品牌“小金碗碗装燕窝冰糖即食燕窝”,根据品牌方提供的卖点卡,强调“商品的燕窝含量足、功效好”。有网友随后质疑,“燕窝全是糖水。”
针对假燕窝事件,11月27日,辛有志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一篇声明,表示经检测直播间销售的燕窝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燕窝成分不足每碗2克,表示道歉并向购买燕窝的消费者承诺“退一赔三”。
辛有志团队表示,召回辛选直播间销售的全部“茗挚”品牌燕窝产品、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销售57820单,销售金额1549.5760万元,共需先退赔6198.3040万元。
2020年11月20日,辛选集团(创始人辛巴)发布声明,“公司不涉及任何采购销售行为,已将产品送检,消费者如对产品不满可找商家退货退款,将全力协助。”
2020年11月27日,辛巴发微博道歉,并称“确实存在夸大宣传,但品牌方回避不见面、沟通不积极”,遂决定“先行赔付”,召回直播间卖出的全部燕窝并承诺退一赔三。该微博同时还贴出了辛选与融昱公司的合同,合同显示:“乙方(茗挚品牌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说明、介绍、图片等信息资料不存在虚假,否则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2020年12月23日,广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以“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对和翊公司罚款90万;融昱公司(茗挚)为和翊公司直播活动提供的“卖点卡”,以及在天猫“茗挚旗舰店”网店发布的内容,存在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加上“该商品标签存在瑕疵”,罚款200万,吊销营业执照。
与此同时,快手电商发布处置公告称,对涉事主播 “时大漂亮”追加封停账号60天;对事发后在直播间存在不当言行的和翊公司负责人辛有志,封停其个人账号60天。
从结果来看,广州仲裁委员会做出的终局裁决,意味着发生于去年11月的“辛巴燕窝事件”已经发生了实质性“反转”,前者支持了辛选集团旗下和翊公司的绝大部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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