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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奥运冠军姓名被抢注为商标,中国奥委会回应

来源: 联商网 CC 2021-08-18 11:30

联商快讯:8月18日,针对近期发生的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中国奥委会发布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在不久前落幕的东京奥运会上,中国奥运健儿为国争光屡获金牌,激发全国人民的关注热情。而名人商标背后蕴藏巨大的商业价值,导致多名奥运健儿的姓名被一些企业或个人恶意抢注,甚至连其相关绰号、流行语、谐音梗等也“难逃一劫”。

7月24日,在东京奥运会的第一场比赛,女子10米气步枪决赛中,来自中国的00后选手杨倩以251.8环的成绩获得金牌。之后,7月27日,杨倩携手杨皓然,在混合团体10米气步枪决赛中夺冠,为中国军团再添一金。7月31日,就有人申请“杨倩”为商标。

7月29日,陈梦获得东京奥运会女子乒乓球单打金牌,夺冠第二天,7月30日,就有两家公司一共申请了3个“陈梦”商标,分别涉及“32类啤酒饮料、2类颜料油漆、21类厨房用具”。

事实上,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并非首次,天眼查数据显示,雅典奥运会刘翔夺冠后,“飞人刘翔”、“刘翔跨越”等刘翔相关商标被多家公司及自然人申请注册,国际分类涉及服装鞋帽、健身器材、珠宝钟表等。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叶诗文夺冠后,一个月内其姓名作为商标被申请多次。傅园慧相关热词“洪荒之力”也有上百条商标信息……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大力度打击恶意商标抢注行为。近三年累计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

同时,自2021年3月起,国知局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之后多次发文整治此类乱象。近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颁布,9月1日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国奥委会发布的提示全文如下:

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提示。

中国奥委会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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