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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内部再曝贪腐案 四人被判刑

来源: 联商网 娜娜 2021-12-08 16:58

联商快讯: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一份涉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贪腐案的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万达集团总裁助理兼信息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冯某等4名高管,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刑罚。

法院审理发现,2017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在分别担任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信息管理中心商务综合组副总经理、万达地产信息管理部运维项目组资深经历、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商务综合组主任工程师期间,利用各自管理、经手万达广场店铺级客流统计项目招标的职务便利,在明知被告单位联纵数据公司相关产品不符合集团招标条件的情况下,仍合谋违规让该公司产品中标,并多次收受联纵数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王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45万元(以下币种同)。经审计,被告人凤眸分得77万余元,被告人赵某分得38万余元,被告人暴某分得16万元,被告人董某分得13万元。

据悉,案发后,四名被告人均退出全部涉案赃款,并获公司谅解。 

法院认为,冯某、赵某、暴某、董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联纵数据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王某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

最终判决为,被告人冯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赵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暴某和董某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联纵数据公司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罚金20万元,王某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5万元。

天眼查显示,上海联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上海注册成立,是一家商业地产、零售业智能化管理服务提供商,经营范围包括数据处理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销售;计算机硬件的开发、销售、维护;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等。法定代表人王伟,持股比例占93%。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还牵出了前万达商管集团副总裁朱战备的贪腐案。

上述案件的文书显示,2017年9月至2020年4月间,朱某(另案处理)在担任万达集团信息管理中心总经理期间,利用其全面负责万达广场信息化建设业务的职务便利,为被告人王伟实际控制的联纵数据公司中标万达广场店铺级客流统计项目提供便利。

期间,王伟为感谢朱某的帮助,以干股形式给予朱某价值30万元的联纵数据公司股份,并以公司分红款的名义转账至朱某指定银行账户的贿赂款60万元。

此前媒体报道,2020年12月,万达商管集团副总裁朱战备因涉嫌贪腐被上海警方带走调查。据悉朱战备被带走的原因是插手涉足公司的IT设备采购的招投标,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据此可判断,上述文书中另案处理的朱某正是朱战备。据悉,朱战备已万达集团从公司除名,名字在内部系统上也已被剔除。

目前尚不知对朱战备的审判结果,对于朱战备未来将面临什么结局,是否还有更多案情未来得以披露,还需要继续等待。

此次并非万达集团首次发生高管受贿事件,近年来万达也坚持对贪腐亮剑,就在今年,万达集团还通报了内部18起贪腐事件。

房企贪腐问题一直是被外界关注的重点,此前大悦城、雅居乐、新华联等均爆发过贪腐案。对于贪腐为何屡禁不绝,有业内人士指出,首要原因当然是经济利益巨大引发的人性贪婪。除此之外,很多房企在流程与运营中,未做到适度放权,且放权未及时监管。

法律界人士则表示,从制度建设上,首先要完善企业廉洁监管制度,同时要通过审计及时发现贪腐的行为并进行处理,让每一例贪腐都受到严厉的惩处,进而通过处罚起到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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