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月起外卖食品无封签消费者可拒收
早前,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自2022年3月1日起,对检查中发现未使用封签对配送食品予以封口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据了解,2021年12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外发布了《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2022年3月1日起,仍不按标准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
此次《指引》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外卖封签的具体位置示例说明。
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据了解,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应当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控责任,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活动中、外卖骑手在餐饮外卖配送过程中规范使用封签,并建立健全餐饮外卖封签使用的消费评价和投诉处理机制。外卖封签由餐饮服务提供者按外卖封签的相关要求自行印制或向外卖封签印制者购买。
餐饮外卖配送人员、消费者发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规范使用外卖封签的,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应当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控责任,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经营活动中、外卖骑手在餐饮外卖配送过程中规范使用封签,建立健全餐饮外卖封签使用的消费评价和投诉处理机制。
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200元(人民币,下同)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外卖在商家、送餐人员、消费者之间传递,只有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封签是否破损是认定各方责任的重要证据,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餐饮商户的一种自我保护。“外卖封签”不仅是一把“安全锁”,更是促进商家、平台、消费者多赢的良策。
另据了解,截至今年1月份,杭州已有19000家外卖商家建成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并使用“外卖封签”。今年2月底前,杭州市所有外卖餐饮商家均要完成“阳光厨房”安装,且每份外卖需使用“外卖封签”。
2021年7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以“浙江外卖在线”平台应用落地为抓手,全力推进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探索将线下“阳光厨房”搬至线上。
通过“浙江外卖在线”系统,杭州外卖商家的“阳光厨房”全部接入“饿了么”、美团外卖等订餐平台,通过“明厨亮灶”直播,消费者在点餐时就可以观看商家后厨实景。在配送环节,商家使用“外卖封签”,保证外卖能够安全完好地送到消费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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