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不存在“食品级”儿童化妆品
7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发布暑期消费提示《保障儿童用妆安全,这些消费提示请收好》。中消协指出,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误当食物摄入化妆品存在安全风险。
近年来,化妆品市场逐渐显现出不断增长和低龄化的趋势,并衍生出了儿童化妆品品类。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对于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也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5000万儿童使用化妆品,估算儿童化妆品市场份额已近50亿元,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市场上,唇彩、唇膏、腮红、指甲油、眼影、闪粉、修容膏、粉饼、粉扑等儿童化妆品琳琅满目,一些电商还以儿童化妆品组合套装形式销售,销量颇为可观。
与此同时,儿童化妆品市场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儿童化妆品、伪造生产厂名厂址、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类药物、宣称“食品级”化妆品、售卖的“彩妆玩具”易被当成儿童化妆品等,不利于儿童的安全健康。
暑期将至,很多家长都做好了带着孩子参加户外活动、享受亲子互动的安排,一些具有清洁、保湿、爽身,特别是防晒功效的儿童化妆品已经列入了家长们的购物清单。对此,中消协联合中国保健协会化妆品发展工作委员会表示,选购儿童化妆品应注意功效类别,3岁以下婴幼儿不宜使用“彩妆”; 购买儿童化妆品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商家,仔细阅读标签标注并核验产品信息,认准“小金盾”标志;要将儿童化妆品与玩具严格区分,切勿将彩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
此外,家长应主动监护孩子使用儿童化妆品情况,出现不适要立即停止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中消协指出,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误当食物摄入化妆品存在安全风险。近期,一些商家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
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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