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商管公司拟要约收购人人乐39.29%股权
联商快讯:8月10日晚间,人人乐发布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浩明集团有意通过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所持流通股1005791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8589%);人人乐咨询公司有意通过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流通股264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大股东何金明有意通过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流通股22275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625%);大股东张政有意通过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流通股236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3636%);合计转让股份1728541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9.2850%)。
永乐商管公司按照每股5.88元受让上市公司股份172,854,100股,转让款总计1,016,382,108元整。其中:应支付给浩明集团的交易价款591,405,108元,应支付给人人乐咨询公司的交易价款155,232,000元,应支付给大股东何金明130,977,000元,应支付给大股东张政138,768,000元。
本次股份转让前,收购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收购人的一致行动人曲江文投集团已持有上市公司93,038,86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21.15%),通过表决权委托持有上市公司100,579,100股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比例22.86%),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93,617,966股权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44.00%)。为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控制权,曲江文投集团拟通过收购人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65,892,96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0.43%)。
据悉,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人人乐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人人乐股份比例低于人人乐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将导致人人乐股权分布不具备《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人人乐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人人乐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曲江文投集团作为人人乐的控股股东,将积极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人人乐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人人乐的上市地位。如人人乐最终终止上市,曲江文投集团将通过适当安排,保证仍持有人人乐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所持有的人人乐股票出售给曲江文投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
根据此前公布的业绩预告,2022年上半年,人人乐净利润预亏2.2亿-2.7亿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为3.65亿元,亏损同比收窄。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人人乐在公告中给出的解释是:1、经营性收益不及预期。众多线上平台公司推出的社区团购业务对线下实体门店销售冲击影响不断扩大,线下各类型实体门店之间竞争加剧,门店客流、销售、毛利率持续下降。2、政策性影响亏损。3、受到疫情反复的长期影响,消费者消费习惯发生重大改变、消费力持续降低,对零售行业线下商超影响加大。2022年上半年西北、天津等区域阶段性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区域,部分门店为配合疫情封控进行不同阶段的停业,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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