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冰淇淋商标申请被驳回
近日,茅台申请的“茅台冰淇淋”商标被驳回。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查询结果显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此前申请的的“茅台冰淇淋MOUTAI ICE CREAM”商标,目前流程变更为“驳回通知发文”。
据悉,该商标于今年4月26日申请,国际分类为30方便食品。商品/服务包括冻酸奶(冰冻甜点);含酒精的果汁刨冰;冰淇淋奶油蛋糕;冰淇淋用蛋筒;方便面;咖啡饮料;甜食;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酵母;冰淇淋;含酒精冰激凌。
对此,有媒体致电茅台问询,相关人士告知:相关单位下发的是《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而非《商标驳回通知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决定,一是初步审定“茅台冰淇淋MOUTAI ICE CREAM”在第30类:“冰淇淋,含酒精冰激凌”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公告;二是驳回在第30类:“冻酸奶(冰冻甜点),含酒精的果汁刨冰,冰淇淋奶油蛋糕,冰淇淋用蛋筒,方便面,咖啡饮料,甜食,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酵母”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因此,公司生产、销售“茅台冰淇淋”产品,属于正常、合法使用,该商标受法律保护,并不影响今后茅台冰淇淋的生产、销售和经营。
据法务专家人士介绍,商标申请注册过程中,个别门类被驳回属于正常现象,相关原因比较多。
此外,茅台还于今年6月申请了国际分类为16办公用品和35广告销售的“茅台冰淇淋 MOUTAI ICE CREAM”商标,目前,这两枚商标的流程为“受理通知书发文”。
据了解,茅台冰淇淋于今年5月19日正式上市,茅台冰淇淋旗舰店No.001开设于茅台国际大酒店大厅,目前其销售渠道包含线上“i茅台”APP、线下旗舰店以及商超渠道。
其中,茅台冰淇淋的线上销售范围已覆盖北京、上海、贵州、广东、浙江、江苏、湖北、安徽等25个省市;包含遵义、西安、南京、武汉、杭州、深圳、广州、重庆、厦门等地在内,共计开设了17家旗舰店。此外,茅台冰淇淋也相继进入了永辉超市、京东七鲜、北京华联、物美以及武商集团等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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