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杭州乐购超市河滨店(建国北路471号)超市入口处。
图为杭州乐购超市河滨店(建国北路471号)超市入口处的横幅。
图为杭州乐购超市河滨店(建国北路471号)超市入口处的摆放着的花圈与横幅。
图为死者家属挂在乐购超市入口处海报上的死者饶光强的相片。
图为死者家属张贴的“还我公道”书与祭奠死者的香台。
乐购超市河滨店 员工劳累猝死?
联商网快讯:2011年12月11日,今天中午12点左右,联商网小编路过杭州乐购超市河滨店(建国北路471号),发现超市入口处,放置着5、6个大花圈,并挂有写着“劳累猝死还我公道”、“乐购超市没有人性”的白色横幅。引起了不少过往的行人,附近小区居民,前来乐购购物的消费者的围观议论,难道乐购超市河滨店出事情了?员工劳累猝死?
为了一探究竟,联商网小编也进入人群,仔细观察了一番。超市入口两旁放各置着一个哀悼的花圈,电扶梯转弯口的促销海报墙上挂着劳累猝死员工的相片,以及四个花圈,下方还摆着祭拜过的香台。这上演的一幕幕在寒冬的杭城颇有几分凄凉。
随后,在促销海报一侧,联商网小编发现一张贴着“还我公道”的说明书,也有不少路人在不断指点、谈论着什么。
该公告如此写着:
死者饶光强(24岁)江西人,由于家境贫寒,被迫出来打工,进入乐购超市工作才16岁,因为是童工没有身份证,借了同乡比他大好多岁的人的身份证,但由于年龄长相跟身份证相差太多,被应聘单位拒绝多次,后来听人说乐购超市可以用别人身份证,所以才进入了乐购工作。由于年纪小听话被乐购分配到地下二层做卸货员,累点苦点小伙子都能忍受,但由于长时间没规律的在地下二层空气很恶劣的环境下工作了7-8年,死者身体越来越差,还在工作中晕倒过一次。
今年死者孩子刚出生,死者的父亲得了癌症,因此死者家里急需要用钱所以才找了份轻松的(肯德基)兼职工作,肯德基是计时工作的,所以死者没有天天去上班。
11月26日,死者在乐购超市加班回家路上倒下,再也没有站起来,死者家属多次找乐购领导协商无果,理由是该员工用假身份证。12月6日,死者82岁高龄的外公在找乐购领导处理事情时候被打。
难道外企无法无天了吗?不把中国员工当人吗?
家境贫寒 一人兼职三份工?
联商网小编从一位热情的大伯那边了解到:死者饶光强除了在乐购工作以外,还在附近肯德基店里打临时工,在肯德基打工用的身份证是死者饶光强自己的,但是在乐购工作使用的身份证确实是借了死者老乡的。
另一位热心的阿姨告诉联商网小编:据说,死者饶光强身前同时做三份工作,第一份是乐购超市的卸货员,其次是肯德基临时工,第三份是快递员。能不累死吗?家里太穷了,又需要钱。
据悉,该事件电视媒体、报刊都相继有报道过。但是乐购方还是强行以“该员工用假身份证”为由拒绝给死者饶光强家属一个交待。才导致死者家属将死者相片、横幅、以及花圈放置在乐购超市入口处。
若真如“还我公道”的说明书上所写,那乐购超市本身雇佣童工系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且还在知情的情况下雇佣未成年人。地下二层的空气质量与环境比较恶劣,必然会影响员工的身体状况。希望乐购超市方面能给予死者家属一个完整的交待,让死者安息,生者释然。
联商网小编查阅了相关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延伸阅读:乐购澄清员工猝死事件:赔偿8万6千元
(联商网 章莉/摄影/文 发自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