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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振华超市存物箱存包过夜要收费遭质疑

来源: 联商网 2008-11-07 11:06

  振华超市免费存物箱

  超市为孙女士开具的两张发票


  在超市存物忘记取,隔天再取却被告知要收3元钱“过夜存包费”,11月5日,烟台市民孙女士就遭遇这样一件事。

  4日中午,市民孙女士在烟台振华商厦地下超市购物后,将已结账的所购物品存放在超市免费存物箱内,拿着打印出的密码纸离开。等到晚上10点多,孙女士回到家后才发现忘取所购物品,但早已过了超市打烊的时间,于是,孙女士决定次日上午再去取。

  5日上午,孙女士再次来到该超市免费存物箱前,但当她用密码纸将箱子打开时发现,箱子里的所购物品不见了,随后,孙女士找到了超市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孙女士是4日寄存的物品,所以过了当日晚上9时(超市打烊的时间),超市工作人员就会将顾客遗落在箱内的物品取出保管,如果想要拿走物品,需要支付3元钱的“过夜存包费”。

  在和超市工作人员理论未果的情况下,孙女士支付了3元钱将物品取走,但她认为超市此举并不合理,因为存物时并没有在存柜附近明显位置看到此类规定,打印的密码纸上也没有任何有关提醒。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振华商厦地下超市负责人孟经理,据其介绍,超市规定,消费者取回“过夜物品”时,不论物品大小、多少及贵重与否,均要支付3元钱的“过夜存包费”。并称此项规定已实行多年,市区其他超市也都有类似规定,属于正常合理的行为,可以为消费者开具“过夜存包费”的发票。

  6日上午,振华商厦地下超市工作人员为孙女士开具了两张分别是1元和2元的“过夜存包费”发票。对于超市存物箱上没有“存包过夜收费”相关提醒的问题,超市工作人员解释,以前的旧存物箱上贴过,但后来更换了新的免费存物箱后,就没有再贴。

  记者从市区沃尔玛大润发等超市了解到,市民若要将遗落在超市免费存储箱内的物品取回,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核清物品即可,并不用支付所谓的“过夜存包费”。如此一来,“过夜存包费”并非是超市的行业规定,振华商厦地下超市孟经理所讲的“市区其他超市也都有类似规定”的说法并不成立。

  对于超市收取“过夜存包费”的行为,烟台市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认为,超市根据自身需要收取一定费用属自主行为,但必须要在超市醒目位置标示提醒,消费者遇此类问题时,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烟台大众网 记者 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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