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安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1.8亿
1-7月份,全省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1.8亿元,同比增长1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0.8%,比去年同期提高7.1个百分点。1-7月,全省消费品市场主要呈现出六大亮点。
农村消费增长快于城市
在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活动以及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等政策的强力推进下,农村消费品市场稳步快速发展。
7月份,农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3亿元,同比增长19.2%,比6月份提高0.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8%,比去年同期提高6.4个百分点,增幅高于城市0.2个百分点,扭转了5、6两月分别低于城市1、0.2个百分点的趋势。
1-7月份全省农村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4.3亿元,同比增长1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0.9%,比去年同期提高9个百分点。城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7.5亿元,同比增长1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0.6%,比去年同期提高5.6个百分点。
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速加快
基于国家实施了降低汽车消费税率、推进汽车下乡的“汽车新政”以及各地为拉动房地产市场而出台了多项政策,极大地刺激了居民消费欲望,建筑及装潢材料、汽车等与居民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商品成为消费市场的热点。
从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商品零售类值统计来看,1-7月份,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汽车、体育娱乐用品等高档消费品销售同比增长分别为52.5%、29.6%、27.8%,分别比上月提高9.8、0.4、0.4个百分点,均高于食品饮料烟酒类、日用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的增幅。
限额以上批发贸易企业销售明显回暖
今年以来,在中央、省一系列扩内需、促销费政策的作用下,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克服金融危机影响,发展迅速,商品销售明显增加,已连续三个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超过20%,比今年前四个月高出5个百分点以上。
据统计,7月份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9亿元,同比增长22%。1-7月份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2亿元,同比增长20.3%。
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企业增速快于限上企业
1-7月份全省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1亿元,同比增长23.4%,快于限额以上企业6.1个百分点,表明居民餐饮消费趋于平民化、大众化和理性化。
各市消费品市场协调稳定发展
自5月份以来,全省17个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均在17%以上。
1-7月份,17个市中最低增幅为17.3%,其中合肥、池州、黄山、安庆、亳州、淮南五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增幅分别为19.7%、18.8%、18.8%、18.7%、18.6%、18.6%。增幅最大与最小市的差距由去年同期的7.3个百分点缩小为2.4个百分点,创今年以来最低水平。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跌幅放缓
据省商务厅监测,7月份全省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总体运行平稳,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稳中有降,蔬菜、鸡蛋、食用油价格分别比6月份下跌7.7%、1.8%、0.4%,比今年最高点(1月份)分别下跌56.7%、1.8%、4.5%;受国家及省冻肉收储影响,肉类价格则保持增长态势,环比上涨6.6%。
据统计调查,1-7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1.8%;7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下降1.9%,环比上涨0.1%。
(中安在线 记者谢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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