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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龙当选“感动辽宁十大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

  

  12月18日上午,由辽宁省精神文明办、人大教科文卫委等部门共同主办,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省公益基金会承办的首届感动辽宁公益人物颁奖大会在辽宁省政府人民会堂隆重举行。会上,辽宁兴隆大家庭集团董事长李维龙获评为“感动辽宁十大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

  参与公益事业 18年来从未间断

  救灾扶贫、捐资助学、南方洪水、汶川地震、慰问孤老、关注贫苦,李维龙始终积极参与。据不完全统计,18年来,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先后向社会捐物捐款总计1000余万元,组织社会性公益活动154次。仅沈阳兴隆大家庭一家企业,自2002年以来就免费为辽宁省公益事业提供活动场地120余场次,免租金达200余万元人民币,还免费为活动提供价值10余万元的纪念品、慰问品。

  承担社会责任 创造数十万就业岗位

  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在创业初期只有员工400人,到现在在职员工已经达到4.5万余人。据不完全统计,18年来兴隆共为社会提供了数十万个就业岗位,其中安置、提拔复转军人740人,解决军嫂、军属就业664人。在大学生就业日益困难的形式下,兴隆广开大学生就业之路,让5400名刚刚离开校门的大学生有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除此之外,在兴隆即将开业的企业中,还将为社会提供3.5万个就业岗位。

  关爱员工 共创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李维龙还前瞻性地提出了“建设现代兴隆大家族”这一核心理念,倡导所有员工、员工家人、合作伙伴都是兄弟姐妹,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互相信任、互相依靠;大家拥有共同的家族事业、分享共同的家族利益、形成共同的家族情感。共创造、共分享成为激励员工、发展企业的最大动力。

  与此同时,李维龙通过企业的自身发展不断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他每年都会投入上千万元,组织员工及家人免费体检、到国内外度假、商务考察,组织员工的子女参加企业社会实践、国内外夏令营;还专门设立了惠及员工及家人的“大病基金”,解除广大员工的后顾之忧。

  李维龙一直有一个理想,那就是成为“中国商业第一家”,把“兴隆大家庭”做成一个品牌,无论走到哪个城市,都会看到“兴隆大家庭”,实现兴隆人“发展连锁,商业报国”的宏愿。他正精神奕奕地带领着兴隆人,怀揣着一颗感恩社会感恩时代的心,向着“中国商业第一家”的目标不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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