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刷单遭“秋后算账”:商家被要求自查三年补税
联商网消息:近日,有多个电商平台商家反映,近期收到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自身存在少记营业收入风险。
同时,税务部门还要求这些网店企业自查3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相关报道显示,北京第一批通知了2000家企业,一次性按照支付宝进账额度补税。
直指偷税漏税
据澎湃新闻报道,一位健身器材网店店主展示的“风险自查提示”,该提示主要是提醒商家存在网上销售商品少记营业收入的风险。
具体来说是指在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企业,其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所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风险自查提示”所提及的数据分析时间范围是2017年至2019年,也就是说,网店商家要自查3年以来的营收漏报风险,并补缴相应税款。
因为网店均采取线上方式经营,其真实销售收入数据只有平台和店铺自己掌握;另一方面,网店上报税务部门的销售收入往往只是开发票的那部分收入,而绝大部分消费者是不要求店家一定开票的,差值由此产生。
对刷单乱象“拨乱反正”
实际上,针对电商领域多年“刷单”顽疾,国家已经从政策层面对行业乱象进行了拨乱反正。
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落地实施。作为国内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的综合性法律,《电子商务法》针对舆论关注的个人代购、刷单等行业乱象都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行业越来越规范的同时,电商法相关规定也对电商平台应该承担的具体责任进行了规定。有业内人士表示,电商法实施之后,对刷单、炒信行为会有更严格的规范。还有业内人士称,对电商法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落实,一是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合规性审核;二是积极履行平台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际上,早在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处罚,标志着国家已经形成治理刷单炒信行为的法律治理体系。
电商税务问题迎来解决曙光
据了解,近年来,税务局通过网络爬虫等技术提高了大数据税收治理水平,同时加强了与电子商务平台公司的合作,获取了平台销售收入统计数据,从而使用大数据比较分析,发现该公司可能存在逃税问题。
现在,税务部门完全有条件获得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的数据。网店的销售收入等数据,盲点已经被消除。
通过大数据对网店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因为网店的种种偷税、漏税行为都一目了然,电商领域不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使用普通发票,如果网店存在虚开、挂靠代销等问题,都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至于刷单等,也将变得更为困难。
随着国地税合并、金税三期上线、个税改革、《电商法》实施、银行与税务部门数据联网,电商的税务问题是迟早会解决的问题,加之目前直播带货,网络销售的不断火热,为了整顿和规范行业发展,规范电商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国家税收流失,电商行业会得到税务方面更多的关注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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