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及时掌握市场行情,有针对性地采集对比店的商品价格信息,并使反馈的信息得到有效处理,以保证本商场定价的合理性,促进销售,为价格策略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商场范围内所有在销商品价格信息的采集与处理。
三、具体规定:
1、品质分部负责组织所有在销商品价格信息的采集工作,具体包括:营业员、临时促销员、兼职采价员、信息员日常采价及全体员工大采价工作。
2、全体员工大采价每月至少组织1次,所反馈的商品价格信息品质分部监管员、须在2个工作日内全部输入到“价格对比数据库”中;兼职采价员、临时促销员及营业员等日常反馈的商品价格信息须在1个工作日内输入完毕。
3、各对比店的商品价格信息须按商圈原则一一对应准确地输入到“价格对比数据库”中。
4、商品价格信息输入电脑后,监管员须及时调整自营商品售价或通知业务员调整商品售价。
5、监管员负责对进价异常商品市场零售价进行复核,并及时把情况反馈给统配中心自营业务分部,自营业务分部须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6、监管员负责对顾客投诉商品价格进行核查并跟进处理,须在接到<价格投诉报告单>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价工作,并将处理意见填写在<价格投诉报告单>上反馈给受理部门。若经核实自营商品对比店售价低于或等于我方含税进价,品质分部须将<价格投诉报告单>转交或把相关信息反馈给自营业务分部,自营业务分部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价格投诉报告单>上反馈给受理部门或品质分部。
7、品质分部须指定专人负责对“价格对比数据库”中失去参考价值的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删除清理,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8、对由监管员或兼职采价员采集的专柜商品价格信息,品质分部最迟须在收到信息后的第二日上午之前下发调价通知至专柜,专柜须按调价通知规定的时间调整商品的售价;
对由本专柜营业员采集的商品价格信息,专柜须根据市场最低价在1个工作日内自行调整商品售价。
四、操作流程:
(一)自营商品
1、品质分部根据价格策略要求、市场状况等情况组织安排采价工作;
2、采价人员根据采价通知及采价计划进行采价,并在规定时间内把采集到的商品价格信息反馈给品质分部;
3、监管员、信息员负责把有效的商品价格信息输入“价格对比数据库”;
4、监管员、信息员对异常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复核;
5、监管员对调整售价前各对比店的商品售价与我各商场售价对比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6、监管员、业务员参考各对比店商品价格信息、商品进价等情况对我各商场商品零售价进行调整;
7、监管员对调整售价后各对比店的商品售价与我各商场商品售价对比情况再次进行统计分析;若统计分析结果未达到“价格策略”的要求,监管员、业务员须根据数据统计情况对售价进行再调整或继续安排采价予以跟进;
8、统计分析当月毛利率水平、进销差率情况、结合价格水平变化情况、进价调查统计情况撰写<价格动态报告>。
(二)专柜商品
1、品质分部根据市场状况及专柜具体情况(不良记录、新专柜、新品牌、促销情况等)等拟定采价计划并发放采价通知;
2、采价人员根据采价计划书、采价通知进行采价,并在规定时间内把采集到的商品价格信息反馈给品质分部;
3、监管员负责把有效的商品价格信息输入“价格对比数据库”(单品管理专柜);
4、监管员对异常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复核;
5、监管员通知专柜调价,并跟踪落实商品售价的调整情况;
6、监管员根据商场有关规定对出现价格不良情况的专柜下发<价格不良通知单>;
7、品质分部统计、分析、汇总当月专柜商品采价情况、价格不良情况,并把相关情况写入<质量价格简报>。
说明:
统计分析中进销差率、与对比店商品价格差率计算公式如下:
单品进销差率=(售价-含税进价)÷售价
小类进销差率=(∑售价-∑含税进价)÷∑售价
大类进销差率=∑(各小类进销差率×各小类商品个数)÷∑各小类商品个数
单品差率=(我方售价-对比店售价)÷对比店售价
小类差率=(∑我方售价-∑对比店售价)÷∑对比店售价
大类差率=∑(各小类差率×各小类商品个数)÷∑各小类商品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