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便利店店长私自为公交卡充值9万元 利用店内可以为公交一卡通充值的便利,身为一家连锁便利店店长的胡某为自己的公交卡充值9万余元。近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胡某批准逮捕。
2009年,犯罪嫌疑人胡某开始到北京某便利店公司工作,第二年6月就被公司提升为海淀某分店的店长,负责这家分店的经营管理工作。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该公司在北京的大部分分店开始有为顾客进行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销售、充值的业务,胡某所管理的这家分店也开通了此项业务。作为店长的胡某,在工作管理过程中,发现总公司对分店具体操作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业务缺乏监管,于是贪欲逐渐在其脑海中膨胀起来。
从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19日,胡某利用其在公司分店担任店长的职务便利,趁他人不备,在没有将相应钱款入公司账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安装在店内的充值机器,为其个人的三张市政交通一卡通多次充值,每次充值的数额少则一二百元,多则七八百元,胡某利用此方式共为其个人的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9万余元,却没有交给公司一分钱。他还不满足于此,偶尔在顾客充值交钱后,胡某不把钱放入公司收款机而是偷偷占为己有,由此非法获利超过万元。
今年8月,便利店公司人员在核实分店账目时,发现胡某担任店长的这家店的入账金额和实际发生充值交易的金额严重不符,经核查,损失亏空达10万余元。公司立即就此事对胡某进行调查,胡某只得承认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公司应收营业款的行为,后被送至公安机关。
(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王彬 通讯员:周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