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宜佳总部下发的通知。
要订50包绿标盐,须同时订25包低纳盐及30包澳洲湖盐
“订50包1.5元的特制绿标盐,必须订25包3.5元的低纳盐以及30包澳洲湖盐,否则绿标盐不再自动配货。”作为中国规模最大的便利店企业之一,近日,美宜佳东莞总部下发的这一纸通知,令旗下的东莞加盟门店叫苦不迭。他们质疑,公司的做法是“强行搭售”。美宜佳总部称,此举是按东莞盐业公司的要求推广的。东莞市盐业公司称确实曾向经销商推广过湖盐产品,但并未强行搭售。到底情况是怎么样的?
■新快报记者 朱烁然 文/图
●内部通知:进货需搭售等量高价盐
阿梅在东莞南城区鸿福路口经营着一家美宜佳门店,借着临近高档住宅区的便利,生意还算不错,其中食盐的销量也不小。不过,就在4月13日,美宜佳内部网站上下发了一条通知,让阿梅颇不是滋味。“按公司的新规定,要进一件(50包)1.5元的绿标盐,须同时搭配25包3.5元的低纳盐以及30包澳洲湖盐。”阿梅说,因为250克包装的湖盐,其价格高达5元,因此她从未卖过。
在美宜佳的内部网站上,一份《关于调整东莞盐品种经营出货比例的通知》证实了阿梅的说法,新快报记者注意到,通知中还特别强调,此举是“为贯彻落实东莞盐业公司的通知要求”,而不按照新要求配货的门店,“销售完后1.5元的绿标盐将不会自动配货”。
●便利店主:
担心亏本或不再售盐
在南城宏远工业区的一家美宜佳门店,店主曹女士看着店里卖剩的一包绿标盐正在发愁。“之前也有搭售,但一箱(50包绿标盐)只搭5包低钠盐。”曹女士说,她每月的销售额是200多包,低钠盐也多能卖完,但此次搭售的湖盐量大价高,而工业区消费力却有限,她对销售前景十分担心。“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但是我们却没有这个机会,这就是强行搭售嘛!”曹女士说,“而且这些高价盐卖不完,公司也不给我们退货,肯定是要亏本的。”
“实在不行就只能从外面走货,不从公司进盐了,可一旦被抓到就会重罚。”阿梅本有从其他渠道进货的打算,但至少5000元的罚金让她不敢心存侥幸,“大不了就不卖盐了,反正一包才赚2毛钱。”这一想法,在新快报记者昨日走访的多家美宜佳门店获得认同。
此外,在东莞城区的天福、万店通、上好、想家等连锁便利店,由于其公司对门店要求相对宽松,无需统一配货,因此暂时没有发现类似的被搭售情况。
■律师说法
违背意愿搭售商品或涉违法
针对此事,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的王一飞律师认为,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时,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同时,反垄断法也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因此,如果相关企业在销售食盐时存在搭售其他商品的行为,且违背购买者意愿,的确有可能涉嫌违法。
王律师说,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选购商品自由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美宜佳总部:
按盐业公司供货比转供门店
昨日下午3时许,新快报记者来到东莞糖酒集团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下称“美宜佳总部”),该公司副总经理周振兴承认,调整食盐出货比例的通知确系美宜佳总部所发出。据他介绍,美宜佳所售的食盐产品均由东莞市盐业公司直接供货,今年4月初,美宜佳接到盐业公司方面的口头通知,称希望该公司以调整出货比例的方式,“向老百姓推介湖盐这种比较好的盐”。此后,东莞盐业公司便按照2∶1∶1的比例,向美宜佳总部供应这3种食盐。“食盐实行国家专卖,我们按这个比例拿到货后,也按这个比例供应给门店”。
“门店现在进的货,目前还不能退货。”周振兴表示,目前总部已接到部分门店反映“出货比例较高”,而具体的出货量则暂时还未统计。“(湖盐)现在还在推广期间,如果门店反映确实有困难,我们会及时汇总后再向盐业公司反馈,协调退换货事宜。”
东莞市盐业公司:
有推广意见但未强行搭售
对于美宜佳总部的说法,东莞市盐业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陈洪晓并不认同。他说,公司确实曾向东莞各经销商推广过湖盐,但并未进行强制搭售。“东莞市场一年销售3万多吨普通食盐,而湖盐一年才50多吨,如果按2∶1∶1的比例,不可能有那么多(湖盐供应)。”陈洪晓称,该公司在湖盐销售上并未设置硬指标,经销商完全可以只要绿标盐,而无需搭售。“我们省公司(即广东盐业局)也有规定,严禁我们进行搭售”。
不过,陈洪晓也坦言,由于具体的供货工作由公司下属的生产配送中心负责,因此虽然东莞盐业公司从未通知对湖盐等产品进行搭售,但配送部门的销售环节末端是否存在此类违规情况,目前还不清楚,“需要沟通了解后才能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