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金港大道以南、宏业路以北、欣居街以东、华金街以西的城市综合体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根据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对城市综合体地块的功能划分,现对各区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如下:
⑴商业、商务区块:用地面积106833.8平方米,建筑密度50%-5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31万平方米,其中大型商业不小于20万平方米。
⑵商业、住宅区块:用地面积101387.1平方米,建筑密度20%-2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34.9万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33万平方米,绿地率≥35%,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36-150米,地块内不得设置独栋低层住宅。
⑶商业(酒店)区块:用地面积42604.5平方米,建筑密度30%-35%,地块内应建设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一座。
公共服务设施:沿宏业路、欣居街配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对外开放的公厕各一座,无偿提供、集中配件社区办公用房350平方米,限3层以下。
二、出让对象:1、竞买者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2、竞买者摘牌前须在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成立全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原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须用新公司摘牌。3、竞买者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
三、出让方式:本次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10月18日16时确定该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来源:新浪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