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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百货商场营销策划活动中的三个误区

海东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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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划百货店品牌和商品营销活动,应注意避免以下三个误区:

  第一、策划活动没有确定的目标和相对精确的效果预估标准。

  在一个责任机制匮乏,绩效管理失衡的组织中,产生这种情形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确立目标,根据情况想怎么搞就怎么搞,这是多大的自由度?但如果你期望在这样的自由度里能够作出令人满意的营销表现,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费用超支,“猫腻”多多,倒是完全有可能,至于结果,那自然是做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了;没有效果预估标准,结果是活动搞成什么样都是好的,不好也总有这样那样的理由,大家“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做事情如果不去关注目标和绩效,只是为了做事而做事,是对企业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策划营销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如:某百货店的“夏日浓情,狂送大礼”活动规定,必须完成多少场次演艺明星的演出活动,卖场折扣参与比率必须达到百分之多少,媒体推广的频率为多少等等,都可以成为策划活动的目标,有了目标,相关的活动展开才能有章可循,完成结果的情况也才能有所比较;同样,营销活动在策划阶段就必须选择几个最好是可以量化的效果衡量指标,最直观和明显的,如:销售额增长比率,楼层客流增长量,以及随即抽样的活动效果满意和知会比率等等。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衡量与判断,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便可以显现出来;通过策划与实施结果的比较,找出问题改善点,可以在今后的策划中吸取教训,而对活动的综合评价也可以作为有效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二、策划营销活动不能将品牌推广和商品促销有机结合起来

  店内比较突出的策划方案矛盾是,要么过于关注品牌推广活动及实施效果,要么仅仅只做商品促销。本来,百货店品牌和商品品牌只有很好地结合起来,以相辅相成的形式进行推广和宣传,才能达到最佳的营销效果,舍弃或忽略任何一面,都会使策划活动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同时无形中浪费了一部分资源。一些百货店经常只做形式上的推广活动,如明星表演等,而无实质的商品促销活动,虽然吸引了客流但销售额始终无法有效增长;另一些百货店虽然在商品促销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但是由于不能很好的结合百货店品牌进行宣传,有效吸引顾客,导致商品促销的效果也不够理想。

  策划方案在起草阶段就必须全盘考虑,包括现场活动,商品打折或甩卖,以及媒体宣传策略等等,均作为活动的组合部分。具体实施时,应该是以整体的形象来面对目标顾客,使其对百货店营销具有全方位的立体感受和认知,以商品促销为基础,百货店品牌推广为先导,打出一套“组合拳”,这样,策划活动才能收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第三、策划活动,到底谁说了算?

  这个问题比较普遍,当组织面临一个流程比较复杂的工作任务时,这种本位主义的思想倾向尤其严重。其实,包括策划部门在内的企业各个职能部门,无不是为完成企业的各种日常工作活动而设立的有机整体的一部分,任何工作都得讲究协调沟通,统一行动,那种动辄想要“做老大”的念头实在是要不得。曾经听闻某百货店策划经理因感到自己的各项行动总受方方面面的牵制而愤然离职的事情,在现代组织中,实际上任何喜欢单打独斗的人都没有市场的,所以觉得这位策划经理也应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反省一下。

  那么,如果谁说了都不算,这样的情况下,策划活动如何实施呢?其实,在规划阶段明确各个职能的职责和工作接口的问题,实施中各职能作好规定的工作,这就足够了。一次完整的营销活动结束,在总结经验和评估绩效时,我们只要根据策划时制订的一些工作要求,将其与实际完成的效果进行比较,再充分考虑因客观条件变化而产生的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因素,综合、客观的进行评价,就能够判断出各个职能在活动中的表现,根据表现进行必要的奖惩和后续工作,相信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下运作,组织的营销策划活动的实施效果将会越来越好。

  在目前零售百货行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对策划部门的要求无一例外的都是求创意、博“出位”。但是,毕竟营销成果是组织整体活动所创造的结果,所以,策划部门在作好创意工作的同时,也应更加紧密地与兄弟部门合作,共同将营销策划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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