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采购:与供货商一起赚钱
超市如同一个聚宝盆,采购人员就是探宝人。但如何优质、低价、高效地找到让人砰然心动的奇珍异宝,绝非简单的买进卖出,其中大有奥秘。
对超市而言,控制好了采购的各个环节,就控制好了采购的利润与风险。掌握了采购的技巧,即可获得采购的利润。
超市采购:与供货商一起赚钱
超市采购是一件看似容易做实难的差事。在一个著名的超市网站论坛上,专设了一个“采购人员诉苦专栏”,不妨来看看他们的苦与乐:
——主持人:各位采购员/主管/经理,有什么苦衷就在这里讲出来吧!说出来,痛就不痛了。
——采购员A:有些指标也太高了啊,如价外支持、部门利润等,让人受不了!这活儿没法干了!
——采购员B:严格考核是正常的,完成任务你也可以拿奖金呢!关键还是看态度和能力呀,老兄!
可以看得出来,超市采购人员有抱怨的,也有理性思考、沉着应对的。超市作为企业,重要的目标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增加利润的方法,除了增加销售额以外,还可以降低价格、让供货商让利、广告折扣,并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其中采购环节的管理就有很多技巧需要采购人员仔细揣摩。
采购宝典——“九步采购法”
怎样实现采购的目标呢?采购控制的目标是什么?我们在与北京市多家商场和大型超市交流沟通后,总结出几个超市采购人员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步:确定采购渠道
商场采购渠道多种多样,采购人员如何从中进行选择呢?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
商场的供货渠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自有供货者;二是原有的外部供货者;三是新的外部供货者。
1、企业自有供货者。有些超市集团自己附设有加工厂或车间,有些企业集团设有商品配送中心。这些供货者是商场首选的供货渠道。
商场按照市场需要,组织附属加工厂加工或按样生产,自产自销,既是商品货源渠道,又有利于形成企业经营特色。有些商品如时装、针纺织品、鞋帽,市场花色、式样变化快,从外部进货,批量大、时间长,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而从加工厂或车间加工订做,产销衔接快,批量灵活。有些商场加工订做的时装品牌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成为吸引客流,扩大销售的有力手段。像北京的华联和小白羊等大型超市都有自己的品牌产品在店内销售。
2、商场原有外部供货者。商场与经常联系的一些业务伙伴,经过多年的市场交往,对这些单位的商品质量、价格、信誉等比较熟悉了解,对方也愿意与商场合作,遇到困难相互支持。因此,可成为商场稳定的商品供应者。
3、新的外部供货者。由于商场业务扩大,企业需要增加新的供货者。选择新的供货者是商品采购的重要业务决策,要从以下方面做比较:(1)货源的可靠程度。 (2)商品质量和价格。 (3)交货时间。
为了保证货源质量.商场商品采购必须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并随时增补有关信息,以便通过信息资料的比较对比,确定选择供货商。
第二步:甄别商品
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有关质量的文件:1、质量合格证;2、商检合格证。
采购人员应该向供应商索取这些资料法律材料,“先君子后小人”,以确保将来交易成功。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一些产品,如大米、衣服、家访用品、鞋类等商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封存,以避免后的纠纷或甚至法律诉讼。对于瑕疵品或在仓储运输过程损坏的商品,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要求退货或**,并用合同保证相关权利。
培训成就未来
我们生活在一个被太多的“时代”所包围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网络时代、电子商务时代……,似乎稍不留意,就有一个“新时代”横空出世。有一个面包房的橱窗里有这样一则广告:连面包都上网了,你呢?这一切都说明了我们的时代在怎样飞速地发展着,而我们的政府采购工作却滞留在一个低的层次里,县级政府采购更是如此,所以抓好对县级政府采购的培训工作更是刻不容缓,让我们以这篇文章来作为对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一种鞭策。
随着县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逐步深入和扩展,这项集政策性、知识性、全面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于一身的全新的系统工程,需要采购人员掌握全面的知识,如果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采购政策、国际贸易政策和规则、经济知识等),就不可能有效地进行这项工作。特别是当前我国已加入WTO,《政府采购法》正在审议通过之中,这对政府采购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县级政府采购人员主要来自财政部门,缺乏法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等方面的知识,在采购技巧、采购程序、合同谈判等技能上与政府采购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同时一些采购单位领导、财务人员、财政内部一些人员及供应商、政府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人员对政府采购的概念及制度框架、作用和意义还不够了解,有的甚至有消极抵触情绪,给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一些阻力。为此,笔者认为应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抓紧抓好政府采购培训工作。
加强和扩大政府采购培训范围,实行分类培训。由于县级政府采购工作刚起步,加上培训次数少、培训面小,使很多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都未能得到全面培训,对其它许多涉及到这方面的人来说对政府采购的理解大多是空白或一知半解。因此,一是要加强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主要是进行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和专业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对这类人员应由中央和省级培训。二是扩大范围,要加强对采购单位领导、财务人员、财政内部一些人员、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人员主要进行政府采购基本知识的培训,这些可由地方部门进行培训。从而确保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并使其它与政府采购工作发生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更加了解政府采购,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购以便使其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实行现场培训。政府采购对从事该项工作的人来说是一片新天地,只对县级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进行的理论方面的培训是不够的,要在方式上采取多样化,可以实行不同采购方式的现场招标观摩,也可以把一些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好的地方的工作人员请出来作全面性经验介绍,还可以请一些信誉较好的供应商与参加培训人员开展对话活动,使受训者从理论到实际、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得到不同方面的收获。一方面使参加培训人员真正地学习到政府采购知识;另一方面从形式上制约了社会上一些打着举办培训班实际上搞游玩的不正之风。
加强岗前培训和岗后的后续教育,实行重点培训。应尽快建立适合现在和以后的政府采购培训制度和办法,实行持证上岗,推行资格认定制度。首先是重点加强政府采购人员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要有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官员的良好形象。其次是加强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拓宽现有人员的知识结构,通过商务、对外贸易、法律、工程建筑、机电设备等常规培训和开设相应的课程,使不同类别的采购由该类型的人员负责,并实施资格认证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对于未能接受培训和在当前由于开支困难或时间限制的情况,可以注重后续教育和借鉴国外经验在大专院校开设相应课程和专业,从而培养出全面的、新型的政府采购人才,以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