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知假买假,商家是否能脱责?12月24日,在南宁市国贸购物中心,南宁市青秀区工商局七星工商所执法人员查获一批涉假奢侈品牌的香水、箱包等。在现场,商家辩称“消费者知道是‘高仿’,因此不算卖假货”。但执法人员表示,若商家所卖商品为“山寨货”,消费者是否知情都不影响该行为的性质。
当日,根据举报,执法人员来到南宁市国贸购物中心二楼,在一家销售香水的商铺,执法人员发现出售的巴宝莉、香奈儿、迪奥、宝格莉等奢侈品牌香水涉假,且商家不能提供品牌授权书。对此,商家解释称这些香水都是小样或赠品,大部分通过香港进货。然而,据知情人士介绍,上述品牌的香水小样在香港和内地均没有销售。但该商家售卖的价格与正品相差不大,仅从价格上,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别真假。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批香水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当场对76瓶香水进行了暂扣。
在该商场二楼一些商铺内,摆满了香奈儿、巴宝莉、迪奥等品牌箱包。执法人员检查期间,仍有女性消费者进店选购。经初步检查发现涉假香奈儿、巴宝莉、迪奥、普拉达、缪缪等品牌包包36个,钱包20个。一些商家认为,自己的“李鬼”名牌箱包售价只有100~200元,购买的人都知道是“高仿”,不算是卖假货。但执法人员表示,不管消费者是否知情,商家售卖侵权商品,已违反相关规定,一旦查实,将面临处罚。
(南国早报 记者雷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