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拟分阶段向郑州枫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3亿元人民币借款及委托贷款用于支付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原名“温哥华购物广场项目”)工程建设款项。
公告显示,3亿元借款中以借款方式提供2亿元,年利率为8%;以委托贷款方式提供1亿元,年利率为8%。
此外,王府井持有郑州王府井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塔博曼郑州持有郑州王府井商业49%股权。而郑州王府井商业持有郑州枫华65%股权,故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正处于工程建设阶段,郑州枫华无营业收入,需筹集资金支付建设款项,王府井作为间接股东拟分阶段有偿向郑州枫华提供借款及委托贷款,以保证项目施工进度。
王府井称,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项目是公司拓展河南市场、特别是郑州商业市场的重点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在河南乃至中原地区的市场份额和市场控制力,与郑州王府井百货形成战略互补,发挥与洛阳王府井百货及焦作王府井百货的集群效应,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公司通过借款及委托贷款方式向郑州枫华提供工程建设资金,能够保障项目进度,提高项目成功率。
据了解,“熙地港购物中心”是王府井百货与美国零售地产开发商与运营商塔博曼公司首次合作联合打造的购物中心产品,目前“熙地港购物中心”已在西安、郑州落地。
(观点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