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出纳杜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财物240余万元。这么多的钱,她都拿来干什么了呢?2月12日,永嘉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杜某提起公诉,揭开了这240余万元的去向,原来她用130余万元养了一个“帅弟弟”,另外的110余万元给了老公。
这一出“左边是爱情,右边是家庭”的畸恋,在情人节的余温里细看,当真有警世之功了。其中详情,且听老师伯慢慢道来:
一段不伦的姐弟恋
经了解,杜某出生于1987年,老家在金华,是个长得挺漂亮的妹子。2006年5月份开始,杜某被聘为永嘉瓯北某大型超市的收银员。经过努力,杜某获得了超市朱老板的赏识。2012年3月份开始,杜某担任该公司的收银处长,负责将公司所有收银员每天的收入、报表汇总上交。
2010年,杜某认识了湖北男孩陈某,那时陈某还不满18岁,英挺又帅气。杜某比陈某大6岁,陈某刚一来超市工作,就引起了杜某的注意。两人在三个月之后确立了恋爱关系,陷入了一段不伦的“姐弟恋”。
为什么说不伦?因为那时候的杜某不仅已婚,还有了一个儿子。
130余万元“恋爱费”
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份,杜某共侵占公司营业款人民币242.1514万元。
这些钱,相当一部分被杜某用于和陈某的娱乐、消费、投资经营。
其实,2012年时,因为不想维持这段不伦恋,陈某曾提出分手,但杜某再三表示自己会养他的。
为了留住陈某的心,杜某出手十分阔绰,不仅租房给陈某居住,还经常赠送价值数万元的黄金首饰,出资让陈某外出旅游,购买价值13万元的马自达轿车让陈某代步,甚至出资让陈某开店。到案发时,陈某从杜某处累计获得130余万元“恋爱费”。
110余万元给丈夫
虽然在外包养情人,但是杜某不想让老公生疑,她先后给丈夫110余万元改善住房条件和家庭开支,并营造努力工作赚钱的假象。
月工资只有4000多元的杜某,如何在丈夫和情人面前解释这些巨款的来历呢?她都说是舅舅给的,或是中彩票得的。
直到案发,杜某的丈夫王某才知道,自己的妻子不仅侵吞公司财产,还多年在外包养“小白脸”。一气之下,王某和杜某离婚,并将家中的房产和车子全数抵押给了被妻子职务侵占的超市。
目前,杜某与其家属、陈某退还给该超市现金、房子、车子、黄金、手机等财物合计110余万元。
曾指控受“小三”指使
杜某所在的超市,每天营业收入数额巨大。杜某是怎么侵占的呢?经查,她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在公司每日的收银款结单、营业款解交单上减少现金收入、增加储蓄卡收入的方式,也就是悄悄把部分现金消费转成刷卡消费,然后再把现金取走,手段隐蔽难以察觉。到了2014年5月,超市朱老板盘点货物,发现了巨额漏洞,于是报警。杜某知道事情败露,就向警方投案。
刚开始,杜某供述是受陈某指使。后来,又说不关陈某的事情。而陈某表示,对杜某侵占超市财物一事,他并不知情。检察机关表示,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没有证据显示陈某指使杜某作案,对陈某的职务侵占指控已经撤案。
在今年2月14日情人节前夕,杜某失去了丈夫和情人。检察机关认为,杜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触犯刑法规定,被永嘉县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温州都市报 吴祖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