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与贷款方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签订授信函,获银行提供授信额度,分别为3年期定期贷款10亿港元或等值的美元,以及1年期循环贷款7亿港元或等值美元。
其中,定期贷款须于授信函签订日期后满三年当日悉数偿还,循环贷款则须于每个利息期完结时偿还或再借贷,惟每次提取的贷款不得迟于授信函签订日期起计一年偿还。
同时规定,倘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未能维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辖下的公司,及未能维持作为大悦城地产的单一最大股东,则将构成违约事件。
当发生违约事件时,大悦城地产在该等额度下到期或尚欠银行的所有款项(包括本金及利息),在毋须要求还款情况下即时到期且须立即偿还。
截止公告日期,中粮集团间接持有大悦城地产约66.83%已发行普通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