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7 08:12:00 来源:黄河口晚刊 我要评论
大众网东营12月“因为喜欢吃糖滚山楂,就去东城银座超市买了一份,结果不是烂了,就是没洗!” 12月16日,读者马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自己在银座东城店购物遇到的不痛快事情。
12月15日晚上,马女士在银座东城店超市花7.8元钱买了糖滚山楂,“因为喜欢吃糖滚山楂,别的地方不放心,就去东城银座超市买了一份,那知道回家一吃发现山楂不是烂了,就是山楂没洗上面有泥,买的时候看着不错,裹了一层糖很干净,谁知道是金絮其表败絮其中。”马女士说。看到买到的糖滚山楂出现这样的情况,马女士觉得本来是冲着放心去的,那知道却这么不让人放心,希望通过报纸提醒一下其他的市民,购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
随后,记者以马女士的身份打电话向超市的客服中心反映了滚糖山楂变质和有泥的问题。服务台上的工作人员表示,希望购买到滚糖山楂的顾客可以携带实物和购物小票到超市来,经过超市的工作人员验证后,如果是产品的问题那可以协商处理,处理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从新换一袋,另一种是退钱。那么,马女士的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记者就此咨询了鲁北律师事务所的王子兰律师,她告诉记者,如果经营者在货品管理中存在疏漏,导致对外售出的商品出现变质现象,消费者可依法维权,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