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部门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各部门车辆管理制度
2007-3-16
车辆是集团办公,生产的重要的运输工具,正确合理的使用车辆,对保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态,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节约车公里,降低油材消耗,预防车辆事故,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使用车辆时,必须加强行车前的检查,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车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
办法。
第二条。新购面包车统一划归:**百货有限公司、**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针纺批发城、**集团职能部门使用,同时负责车辆发生的各类费用的核算。为保障车辆的高效利用率,分公司之间可以相互协调车辆使用。
第三条 车辆各使用单位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司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集团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分公司主管经理指派专人负责每次加油及维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财务部稽核。
第六条 集团所属职能部门公务用车应由办公室主任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总经理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查明原因或送请调整修理。
第七条 分公司车辆因公务行驶而违反交通规则,如属人为过失其罚款概由当事人负担,非人为过失罚款由部门承担。
第八条 分公司做好车辆使用登记,严格控制车辆费用。使用人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公司经理审批。无“派车申请单”属擅自出车,更不得随意以公务为由私自用车,一经发现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私自用车若发生事故而致违规、损坏、失窃等,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第九条 “行车纪录表”(附表)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第十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交通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报分公司经理,同时上报集团总经理,与储运经理联络,分公司经理、储运经理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一条 分公司使用面包车时,配货(提货)车辆抵达门店(取货点)时,除妥善停置车辆外,应将“配送签收单”交门店点收,并将签认的单据妥为保管,于返公司时交有关单位处理。配货(取货)时应详细清点数量、规格后,方得签收。
第十二条 例假日或上班时间外,如确需要车辆的使用,先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每天执行公务完毕应在下班前,非特情,驾驶员将车钥匙交于分公司经理集中保管。
第十三条 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司机之间不得互换车开,更不允许将车交其他人驾驭。违反本条者罚款200元,如有交通意外,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司机有事请假该车必须由部门指定的替班司机驾驭。
行车记录表
日期 起讫地点 用途 码表数 行使里程 派车单位 驾驶人
二、司机管理规定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7、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发现酒后驾车者罚款200元。
8、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9、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反映。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12、不论什么时间,司机手机应随时保持畅通。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接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接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13、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14、部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年终评功评奖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三、车辆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1、分公司负责车辆的全面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的派车,调度,安排修理,油,
材消耗的审批,车辆事故的处理,驾驶员安全教育与奖罚。
2、储运部负责车辆维修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车辆送修前,修复后的技术鉴定和记档。负责每月对分公司范围内的机动车辆的月检。
四、车辆送修
1、 车辆需要保养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司机应提前五日向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填写《车辆送修审核单》一式两份,填写车辆维修项目,由机动部分管人对填写的维修项目进行技术鉴定,并签字.再经办公室分管人确认
签字,根据情况,安排修车时间,司机持《车辆送修审核单》批准日期和修理项目送修 。
2、车辆修复后做到车辆维修一次一结帐,司机在《车辆送修审核单》背页,附上修理厂开据的车辆维修明细单和行业发票,经分公司经理对修理项目和维修明细单进行审核验收,签字,财务部人员确认记入《车辆维修明细帐》并在发票上签字,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报销。
3、 特殊情况,途中损坏,需要抢修时,应电话或口头直接请示,由分公
司经理安排指定地点维修,保养。
五、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一、下列各款均为肇事:
1、汽车(机车)相撞或为他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2、汽车(机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3、汽车(机车)行使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的损害者。
4、汽车(机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蹋,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的损害者。
二、本办法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
三、肇事发生后迅速以电话通知分公司经理、储运经理。并二天内以书面请求理赔及填汽车肇事报告表呈报分公司经理处,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人员有严重伤亡时,通知集团办公室、集团人事资源部协助处理。
肇事的处理
(一)肇事时:
1、分公司经理接获肇事通知时,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分公司经理、储运部经理并迅速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2、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3、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
4、及时向交通、保险部门报案。
(二)肇事报告表应填下列事项,勘查现场时犹应注意。
1、肇事地点,时间、气候。
2、肇事原因(研判现场影响肇事因素动与静物的状态及车辆和行人进行方向与位置等情形)
3、肇事车号(包括对方车)。
4、驾驶(包括对方车)姓名住址者。
5、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
6、伤亡人员姓名地址及伤亡原因与情形和救护的方法。
肇事赔偿:
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成立和解,得当场查明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的过失,保险公司概不负赔偿之责。
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若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各该汽车使用人负担。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照前款办理。
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照第二款办理。
五、 奖惩
为鼓励司机搞好安全,节约费用,每年由车辆所属部门、财务部、储运部联
合负责对司机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具体奖惩如下:
1、凡一年内未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一次奖励200元;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视轻重程序和责任大小及损失金额,酌情给予一定行政和经济
2、按百公里耗油标准考核,节约按油料价值的60%奖励,超耗按油价值的100%处罚;
3、车辆维修费用超过定额者,按超出部分的50%扣罚工资(特殊情况除外),对按定额节约维修费用的,年终酌情给予一次奖励。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附:《各分公司车辆费用年度预算》
**集团
200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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