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商品标价管理
培训纲要
Ø 卖场标价管理的范围
Ø 卖场标价载体的分类与说明
Ø 标价中的销售信息定义与要求
Ø 卖场各标价载体的放置标准
Ø 卖场各标价载体的管理流程
Ø 商品标价管理的基本要求
Ø 标价检查程序及注意事项
Ø 标价检查处罚办法
(一)卖场标价管理的范围
在卖场内对应商品,并告知顾客该商品品名、价格、产地、规格、单位等销售信息的标识,如标价签、电子秤标签、店内码胶签、POP、价格看板(标识牌)等均属于卖场标价管理的范畴。
(二)卖场标价载体的分类与说明
Ø 以是否促销为标准分为:
• 促销特价标识
• 正常销售标识
Ø 以制作方式为标准分为:
• 机打标识
• 手工标识
卖场正常销售标识
卖场正常销售标识包括:
Ø 正常标价签(蓝色)
Ø 电子秤价签
Ø 店内码胶签
Ø 生鲜价格看板(标识牌)
• 水产价格标识牌
• 熟食价格标识牌
• 肉类价格标识牌
• 蔬果价格标识牌
• 面包价格标识牌
• 日配价格标识牌
Ø 销售状态插牌
• 新品上市
• 暂时缺货
• 商品介绍等
卖场促销特价标识
卖场促销特价标识包括:
Ø 促销标价签(红色)
Ø POP
• 大规格
• 小规格
• 条状
Ø 促销状态插牌
• DM广告商品
• 促销商品
• 出清商品等
机打标识
机打标识,是指用机器设备制作的标价签、电子秤价签和店内码胶签。主要包括:
Ø 货架/TG陈列标价签
Ø 吊挂/斜口篮陈列标价签
Ø G柜陈列标价签/立牌
Ø 岛柜/立风柜非散装商品标价签
Ø 无条码商品店内胶签(百货类)
Ø 生鲜/散装食品电子秤价签
手工标识
手工标识,是指人为绘制或调整制作的销售信息标识。主要包括:
Ø 各规格POP
Ø 生鲜价格看板(标识牌)
(三)标价中的销售信息定义与要求
p 标价签内容及要求
Ø 1.零售价: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以“元”为单位。
Ø 2.商品品名:使用规范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不得使用易于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名称。
Ø 3.产地:与商品外包装所注产地相符,以县市级以上(含县级)产地为主要标志,进口商品标注原产地(国家或地区)。
Ø 4.条码:与商品外包装所注条码一致。
Ø 5.规格:即商品的销售规格。
Ø 6.计价单位:按商品销售包装形式、质量、长度、容积等准确使用量词和计量单位。
Ø 7.等级:与商品外包装所注等级相符。
Ø 8.商品编码:本公司指定的商品类别编码。
Ø 9.物价员:公司指定的专、兼职物价员或其它人员
(四)卖场各标价载体的放置标准
——标价签
Ø 货架/立风柜层板陈列
• 一般放置在层板上的价格条轨道里,位置在该商品排面的最左端;标签的方向优先选择向上,只有在某些商品的价格标签无法向上或不方便顾客观看时,才使用向下的方向进行标示。
Ø 吊挂式陈列
• 放置在道具挂钩的扣牌内,依据商品排面宽度保留适当间隙,对应所指为标价签正下方之商品的售卖信息。
Ø 斜口篮陈列
• 放置在道具塑料挂牌内,整体扣置在斜口篮陈列商品排面的最左端。
Ø G柜陈列
• 一般集中放置在靠顾客展示一侧,位置在该商品排面的最左端,有价格条的应放置在轨道里,无价格条的视G柜高度选用立牌或平行躺放,同时在有助于顾客观看的情况下,运用方向标签。
Ø 背柜陈列
• 放置在立牌内,位置在对应商品排面的最左端,注意不得遮挡陈列商品的主体外包装。
Ø 岛柜陈列
• 放置在岛柜价格条轨道内,位置在对应商品排面的最左端。
Ø 托盘陈列
• 运用万向夹牌,夹在托盘商品排面的最左端。
——电子秤价签
Ø 适用于生鲜及散装食品的标价,通过输入售卖商品对应的PLU码实现计价。根据售卖商品的性质的不同分为:
• 售前简易或现场加工包装,外包装无条码,过磅打印并粘贴电子秤价签,通过机扫电子秤价签,实现销售。
• 散装计量商品,顾客选购后,用卫生连卷带打包,至磅秤台过磅计量计价,打印电子秤价签封口,机扫封口电子秤价签,实现销售。
——店内码胶签
Ø 针对无外包装且无条码之商品(百货),为便于顾客选购与结算,对应设置店内编码,将标注品名、售价、规格、编码等信息的胶签粘贴于对应商品的表面,应注意避免遮挡商品功能性部位,如商品的合格证、篮球的充气孔、保温瓶瓶盖与瓶体连接部位等。
——POP
Ø POP广告即门店现场广告。它利用精美的文案向顾客强调产品具有的特征和优点。POP广告被人们喻为“第二推销员”。
Ø POP的作用:对于消费者来说,POP广告可以告知新产品上市的消息,传达商品内容,使店内的顾客认知产品并记住品牌特性;告知顾客商品的使用方法;消费者在对商品已有所了解的情况下,POP广告可以加强其购买动机,促使消费者下定决心购买;帮助消费者选择商品等。
Ø POP的放置:依据卖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价格看板
Ø 主要运用于生鲜区域,根据生鲜经营的特点,变化灵活易于变价。
(五)商品标价管理的基本要求
1. 卖场内的每支单品(除生鲜水产/蔬果/精肉外)都必须有一张标价签,且一货一签,货签对应。
2. 在新品上架或销售变价时,商品标价签必须过机测试方可上架摆放,确保其零售或促销价格信息与POS系统中的售价相一致。
3. 标价签的摆放应依据商品的销售状态、陈列道具及卖场实际情况等要求,做到美观整洁。
4. POP、店内码胶签、商品介绍等其他售卖标价信息均必须与其商品对应的标价签内容保持一致。
生鲜水产/蔬果/精肉课商品,在每日营业前或临时变价时,须按其最低销售单位打印一张电子秤标签粘贴在对应的价格看板(标识牌)或POP上,确保其零售或促销价格信息与电子秤系统中的单位售价相一致。
6.严格执行公司标价管理的各项流程,并负责保管和爱护卖场的标价信息是每一位公司员工应尽的职责。
7.对标价操作或管理不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主管责任。
(六)标价检查程序及注意事项
Ø ⑴每个陈列销售单品是否有对应的标价;
Ø ⑵每个对应商品的标价其使用标价方式是否合适;
Ø ⑶每个对应商品的标价其放置位置是否正确;
Ø ⑷每个对应商品的标价其内容是否正确;
Ø ⑸这些查核工作必须在营业前检查完毕,并要求理货员随时填补,更换遗漏、破损之标价道具;不合适的标价道具要及时提出更换的需求。
Ø ⑹重视标价管理检查工作,完善工作环节,杜绝漏洞,特别是加强电子秤价签的管理,谨防别有用心的人,偷换价签,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标价检查处罚办法
Ø 为了维护公司的消费信誉,避免因销售信息标识的错误,导致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发生误会和纠纷,同时也为了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相关处罚办法:
Ø 1、在营运过程中发现系统价格与排面上价签或POP上的价格不一致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给予每个单品人民币5元的处罚,部门主管因没有检查到位负连带责任,也给予每个单品人民币5元的处罚。
Ø 2、在工作交接班环节没有移交到位的处以责任人每次10元的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形给予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