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审议通过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议案
来源:
2009-12-03 09:1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 年12月2 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2 人,代表股份54,754,922股,占公司总股本311,491,352股的17.5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聂如旋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了以下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新疆汇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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