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向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深圳市龙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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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35.39-0.27-0.76%坪山街道东晟时代花园地上一层至三层16629.4㎡的物业,用于开设商场。
1、合同对方:
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合同履行期限:
自租赁房产交付日起20年。
3、合同标的:
深圳市龙岗区坪山街道东晟时代花园地上一层至三层,面积为16629.4㎡。
4、租赁费用:
20年总租金约为11002万元(含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5、生效条件:
本合同于2010年7月9日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深业中心27楼
注册资本:港币170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宝伍
主营业务:管理在深圳投资的企业、投资开发外向型工业和其他实业,经
营房地产开发
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深业南方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交易,该公司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三、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已于2010年5月1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3、本合同用于租赁开设商场的物业,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扩大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不可避免又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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