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回击:服刑并不意味控股权被取消
就机构投资者的独立顾问Glass Lewis建议股东9月28日投票反对黃光裕提出的所有动议一事,昨天,国美大股东黄光裕一方对Glass Lewis的报告回应称,对其一家之言感到很遗憾,并强调黄光裕被判入狱,并不意味着控股股东其他权利也被取消,在董事会里有合法的、与持股比例相对应的董事席位,是合理的要求,不应该受到漠视。
上周日,独立投资顾问Glass Lewis发布报告建议股东支持现任管理层并反对黄光裕,“我们认为持异见者未能证明其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有任何优势来取代现任董事。持异见者不仅几乎没有提供支撑其该等建议的理据和分析说明,而且令人费解的是,在黄先生已被判入狱的情况下,他还选择作为股东活跃分子的身份(采取对抗公司的行为)。 我们认为如果建议股东支持黄先生提名的候选人是非常不智的。”
黄光裕一方回应表示,控股股东有充分的理据提名代表其权益的董事候选人加入董事局,与其他董事一起推动国美的发展。并强调,“在黄光裕创建并带领国美电器的20多年里,国美取得了在中国家电零售连锁业的领导地位。而在过去的一年里,在陈晓的带领下,国美市场份额、盈利能力迅速下滑,国美正在失去自己的领先地位,这是非常危险的。这也是大股东提出罢免陈晓先生董事及主席职务和重组董事局的原因。”
因此,黄光裕建议取消配发、增发及买卖股票的一般授权,是要避免授权被滥用,令现有股东股权被摊薄,这亦符合大多数机构投资者的诉求。此外,控股股东正在准备一份详细资料,阐述提出取消授权、罢免陈晓董事及主席职务和重组董事局的原因及理据,并希望所有股东会在充分考虑所有讯息权冲利害以后,作出最符合其长远利益的投票抉择。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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